邻里纠纷,对方在派出所托人了,鉴定了轻伤,他把我打了,却诬陷说我男人把他打了,我们不服要求他做新旧

邻里纠纷,对方在派出所托人了,鉴定了轻伤,他把我打了,却诬陷说我男人把他打了,我们不服要求他做新旧伤鉴定,但是派出所又给我们重复做了个轻伤鉴定。我知道他二年前让车挤断了二根肋骨,但他不承认,派出所说人家说是我男人打的那就是我男人打的,让我们赔他三万块钱,这事该怎么办?大家帮帮忙吧!!!!!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双方达成私了,如果是轻伤以上的,法律还会追究其刑事责任,如果积极赔偿的话在量刑方面有些区别。
 基本赔偿项目包括:
  1、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2、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
  3、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第1条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4、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但是如果构成刑事犯罪的,则没有精神损失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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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04-18
上法院吧,要求重新鉴定,找有权威的机构,拒绝派出所
第2个回答  2019-04-21
不是你打的就不要认,到什么时候都要坚定自己的口供。看好笔录内容再签字。如果记录的和你说的不属实就拒绝签字。这是你的权利。没有打就是没打。不管案子将来走向何处,只要你没打。你都不要怕。只要自己坚持,黑的始终不能变成白的。感觉警察不公正就自己收集对自己有利的证据然后找好点而且有正义感的律师为你辩护。证明你无罪后追究对方的法律责任。希望你早日澄清自己,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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