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打官司被告律师要求庭外和解是什么意思?

法院打官司被告律师要求庭外和解是什么意思?

庭外和解,就是不通过法院法官主持下的双方协商达成和解协议。在判决前双方随时可以和解,和解后一般都要撤诉,也可以在法院主持下达成调解。 庭外和解没什么其它条件,关键是双方协商一致,双方自行达成和解方案。当然是以不违反国家相关法规为前提!当然为了未来执行的保障,可以基于双方自愿协商一致所达成的和解协议要求法院以调解书的方式予以司法确认,将来不执行时,可以通过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被告方要求和解,一般会比判决下有减少损失,但好处是,以这种方式结案,双方是心平气和的,关系不至于太僵,另执行上面能更快一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已于2004年8月18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321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4年11月1日起施行。第四条 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自行达成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确认和解协议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申请庭外和解的期间,不计入审限。
当事人在和解过程中申请人民法院对和解活动进行协调的,人民法院可以委派审判辅助人员或者邀请、委托有关单位和个人从事协调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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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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