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家大人打我们家孩子警察处理完后乙方老人辱骂甲方该怎么办?

我们家十一岁男孩到邻居家找小孩玩,被他们家大人打了一顿,报警了,检查孩子没什么大碍皮外伤,警察处理连医药费赔偿了1000元,不立案底,之后,他家老人恶意宣传我们家额他们家一千元钱,到处讲,我该怎么办?

受到辱骂的话可以起诉,辱骂别人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被人谩骂,攻击,可以起诉的。起诉方法如下:1.取证,可以把辱骂言语记录下来,比如录音什么的。2.咨询,向律师咨询相关的问题。3.决定上诉,到法院起诉。
法律分析
被辱骂起诉如下:搜集证据,及时报警,并要求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可先行调解,调解不成,到法院起诉,主张侵权赔偿。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本院管辖,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二十四条 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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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5-27
继续报警。不过侮辱 诽谤可是亲告罪。是自诉案件 是到人民法院自诉的 不归公安机关管辖。你报警之后如果认为案件不归公安机关管辖。公安机关会给你出具相应的法律文书
第2个回答  2020-05-27
他们乙方家可能是觉得自己掏钱了,心里有些不爽,不过没有关系的,你告诉他们,去果再骂你就又要告他们故意辱骂伤害罪了,这样警察还是会叫他们付出代价的,也许是这样他们会好些的。
第3个回答  2020-05-28
直接拨打110进行报警,要求对方进行赔礼道歉,并杜绝此类事件的发生。同时提出必要的警告。
第4个回答  2020-05-27
你是说乙方打了你家孩子,警方已做岀处罚,然后乙方家的老人看到处理结果不满意,天天骂你家里人吗?这种事情完全不用搭理他,随他怎么闹好了。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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