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亲戚的孩子在学校与人打架致对方乙级轻伤,该如何赔偿。

事情经过是这样:在上课时有一同学故意把水倒在我亲戚的小孩的桌子上,叫那同学别再倒水了他不听,所以我那亲戚的孩子就打了他一下之后就没再闹了,但下课后那同学去邀了另外2个同学来打架,三个人打我亲戚孩子一人,打斗中我亲戚的孩子把对方一同学打成头部乙级轻伤(法医鉴定),现在对方闹着要赔偿几十万(住院10天已垫付3500元,现在已回学校上课,医院要求他出院,但对方不肯办出院手续)。请问各位律师像这种情况是否属于正当防卫,该怎么解决?

1、孩子在学校与人打架致对方轻伤,如果年满16周岁以上,涉嫌故意伤害罪,应当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未成年人犯罪应当从轻处罚。
2、未成年人致人轻伤,监护人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追问

孩子是13周岁,三个同学打一个人不是正当防卫吗?而且是那三个同学邀来打架的,还是他们先动手,我亲戚的孩子急了就操起边上一簸箕把那同学头部打上的

追答

13周岁的孩子打架,不构成犯罪,也不存在正当防卫,属于互殴行为。监护人应当赔偿治疗费用等损失。

追问

请问那是否双方都有责任呢,责任如何划分,该如何赔偿。因为派出所去了都无法解决。那家人一直在胡搅蛮缠。谢谢了!

追答

如果双方都有伤害,应当互相赔偿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如果不能赔偿,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通过法院判决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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