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协会需要哪些手续

如题所述

成立协会需要以下手续:

1、筹备申请书;

2、业务主管单位同意筹备的文件;

3、验资报告、场所使用权证明;

4、发起人和拟任负责人的基本情况、身份证明;

5、章程草案;(依据《社团条例》第三章第十一条。

协会属于社会团体,可以登记为面向全社会的法人社团组织,也可以不通过登记,仅为系统内部活动的团体。



扩展资料:

精心设计和完善行业协会、商会的评价机制。

首先,对全国各级各类的行业协会商会进行清查。

其次,根据清查结果,对行业协会、商会进行评价,制定某一时间段内的政府授信行业协会、商会目录,并将授信标准和授信结果向社会公示。

第三,对具体工作流程进行设计,制定可操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保持授信行业协会、商会或第三方中介组织的有效流动,通过按不同时间阶段授信、同时授信不同的社会组织、鼓励中介组织市场竞争等方式,促进行业协会商会健康发展。

经过多年的努力,通过市场竞争和政府培育,力求依托行业协会商会,建立起行业内的“标准普尔”性质的社会组织,提供全社会认可的专业服务,建立起具有国际水准的行业评价品牌。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协会

参考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网站-人民日报:让行业协会走上前台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9-09-19

筹备阶段:

1、成立筹备组:由发起人(3人以上)组成筹备组。

2、确定协会名称、办公地点:协会名称要突出专业性、区域性。办公地点要在该辖区内,相对固定。

3、动员会员、会员填写入会申请表;会员条件:

①拥护本协会章程;

②有加入本协会的意愿;

③在本协会的业务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力;

④热心从事于本类产品的生产、营销、科研等服务的科技工作者、营销大户、生产专业户、科技示范户;

⑤具有一定的文化理论知识。具有专业文化知识的可优先入会;

⑥具有积极参与协会工作的工作意识。

扩展资料:

江苏省建筑行业协会章程

第一条 本会名称为江苏省建筑行业协会,英文名称为:JIANGSU CONSTRUCTION INDUSTRY ASSOCIATION缩写为:JCIA。

第二条 江苏省建筑行业协会是江苏省境内从事土木工程建筑、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建筑装修装饰、咨询监理、工程监督、建筑科学研究、勘察设计及建筑院校等企业、事业单位自愿组成并经省民政厅注册登记具有法人资格的非盈利性、行业性社会团体。

第三条 江苏省建筑行业协会的宗旨: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和改革开放的总方针,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进程中。

联合全省建筑界各方面力量,坚持双向服务,促进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加速实现“两个根本性转变”,推进行业健康发展,提高经济效益,为促使我省建筑业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做出积极的贡献。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协会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23-01-10
  行业协会是指从事相同性质经济活动的经济组织,为维护共同的合法经济利益而自愿组织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x0d\x0a  行业协会成立分两个阶段:\x0d\x0a  一、行业协会筹备成立\x0d\x0a  (一)行业协会申请筹备提交的材料\x0d\x0a  1、筹备申请书。其内容包括:\x0d\x0a  (1)成立该社会团体的必要性及可行性;\x0d\x0a  (2)社会团体的宗旨和业务范围;\x0d\x0a  (3)社会团体的活动地域及活动方式;\x0d\x0a  (4)活动资金和经费来源渠道;\x0d\x0a  地方性的社会团体须有3万元以上活动资金。\x0d\x0a  (5)社会团体拟发展的会员及分布情况。\x0d\x0a  申请人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的筹备申请书须有主要发起人或者发起单位签名盖章。\x0d\x0a   2、办公住所使用权证明。\x0d\x0a  申请筹备的社会团体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如住所房屋是自行购买的,应提供产权证明,如是租用的,应提供租用合同等使用权证明。住所的产权证明或者使用权证明应包括使用期限、面积、住所地址、邮政编码及联系电话等内容。\x0d\x0a  3、验资报告。\x0d\x0a  验资报告是证明申请筹备的社会团体的活动资金状况文件。验资报告应由法定的社会验资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x0d\x0a  4、发起人(发起单位)和拟任人的基本情况。\x0d\x0a  必须有8家以上发起单位。发起人和拟任负责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工作简历、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拟任负责人是指拟任社团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涉外人员不能任主要负责人)。发起单位需提供本单位简介、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近两年经营情况证明。\x0d\x0a  5、章程草案\x0d\x0a  行业协会章程请按《行业协会章程示范文本》规范。\x0d\x0a  6、拟会员名册(50家单位会员以上)。\x0d\x0a  7、填写《筹备成立社会团体申请表》(一式二份)。\x0d\x0a   (二)申报受理 \x0d\x0a   1、由发起人持上述全部文字材料,报请民间组织登记管理机关批准筹备成立。 \x0d\x0a   2、社团登记管理机关自收到申报筹备成立的全部材料之日视为正式受理。 \x0d\x0a (三)筹备成立审批 \x0d\x0a  登记管理机关自正式受理之日起20日内作出批准和不批准的决定。在此期间: \x0d\x0a  1、登记管理机关将审查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包括对申报内容的实地考察并召开主要发起人座谈会了解情况。\x0d\x0a  对下列情形可作出不批准筹备或终止筹备的决定:\x0d\x0a  (1)申请筹备社会团体的宗旨、业务范围不符合《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条的规定的;(即违反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反对四项基本原则,危害国家安全和民族团结,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以及其他组织和公民的合法权益,违背社会道德风尚;利用社会团体名义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牟取利益,扰乱经济秩序。)\x0d\x0a  (2)在同一行政区域内,已有宗旨、业务范围相同或基本相同的社会团体,没有必要成立的;\x0d\x0a  (3)申请筹备社会团体的发起人、拟任负责人,正在或曾经受到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或者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x0d\x0a  (4)申请筹备的社会团体弄虚作假,使用假材料、假证明欺骗登记管理机关的;\x0d\x0a  (5)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情况的。\x0d\x0a  2、履行内部审批程序。\x0d\x0a  3、作出审批决定,对未批准的由登记管理机关向发起人说明理由并正式行文通知发起人;批准筹备的,自接到登记管理机关正式批复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所有筹备工作(召开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通过章程,产生执行机构、负责人和法定代表人,并及时向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报告筹备完成情况)。\x0d\x0a  行业协会发起人在接到登记管理机关准予筹备决定后,还应当在一个月内,通过报纸和网站(区级的行业协会一般为珠江商报)向社会发布筹备公告,并接受同行业经济组织的入会申请。\x0d\x0a 二、成立阶段\x0d\x0a  经登记管理机关批准筹备成立的社会团体,自批准之日起6个月内召开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通过章程,产生执行机构、负责人和法定代表人,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成立登记,领取并填写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表、社会团体章程核准表、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登记表、社会团体负责人备案表。\x0d\x0a(一)申请成立登记社团时提交的材料\x0d\x0a  1、申请成立登记申请书;\x0d\x0a  2、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会议纪要\x0d\x0a  3、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通过的章程(一式二份);\x0d\x0a  4、会员名册:行业协会的会员,不得少于50家。\x0d\x0a  5、专职工作人员情况\x0d\x0a  6、办公住所证明\x0d\x0a  7、填写有关表格(行业协会一式两份)\x0d\x0a  (1)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表;\x0d\x0a  (2)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登记表;\x0d\x0a  (3)社会团体负责人备案表(负责人指会长、副会长、秘书长);\x0d\x0a  (4)社会团体章程核准表;\x0d\x0a  8、筹备公告复印件、填写《社会团体监事备案表》。\x0d\x0a  9、登记管理机关认为应提交的其他文件。\x0d\x0a  (二)受理社团成立登记审查的时限\x0d\x0a  自收到完成筹备工作的社会团体申请成立登记的全部有效材料之日起,登记管理机关应当在30日内完成审查工作。对于符合要求准予登记的,发给《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对于因筹备工作不符合要求或因其他问题不予登记的,要将不予登记的决定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人对不予登记的决定不服,有权申请复议。\x0d\x0a  三、收费标准\x0d\x0a  1、申请费每件10元;\x0d\x0a  2、社团成立登记费每件90元(含证书费);\x0d\x0a  四、相关政策法规\x0d\x0a  (一)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第3个回答  2019-06-20

办理手续为申请登记。按照社团分级登记,分级管理的原则,要成立的协会如果活动地域在整个行政区域内,应该到市民政局申请登记。如果活动地域在某个区县地域内,可到相应的区县民政局申请登记。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社会团体,是指中国公民自愿组成,为实现会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国家机关以外的组织可以作为单位会员加入社会团体。

第三条成立社会团体,应当经其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依照本条例的规定进行登记。

第十一条申请登记社会团体,发起人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 登记申请书;

(二) 业务主管单位的批准文件;

(三) 验资报告、场所使用权证明;

(四) 发起人和拟任负责人的基本情况、身份证明;

(五) 章程草案。

第十二条登记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本条例第十一条所列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60日内,作出准予或者不予登记的决定。准予登记的,发给《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发起人说明理由。

扩展资料: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条 成立社会团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 有50个以上的个人会员或者30个以上的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单位会员混合组成的,会员总数不得少于50个;

(二) 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

(三) 有固定的住所;

(四) 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五) 有合法的资产和经费来源,全国性的社会团体有10万元以上活动资金,地方性的社会团体和跨行政区域的社会团体有3万元以上活动资金;

(六) 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社会团体的名称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背社会道德风尚。社会团体的名称应当与其业务范围、成员分布、活动地域相一致,准确反映其特征。

全国性的社会团体的名称冠以“中国”、“全国”、“中华”等字样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批准,地方性的社会团体的名称不得冠以“中国”、“全国”、“中华”等字样。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第4个回答  2019-05-18
要成立非企业法人组织需要到当地民间组织管理部门登记。条件是:组织章程;有一定数量的会员(个人会员或团体会员);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有固定的驻所;有开展活动的专职人员;有合法的资产和经费来源;有独立承担民事的能力。祝你们成功!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