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所述
自2016年10月1日起,根据财政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国家技术监督局的联合通知规定,纳税人实行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由原来的15位纳税人识别号,改为18为的社会统一信用代码,并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进行公示,只要输入正确的纳税人名称,就可以查询到改单位的社会统一信用代码,也就是纳税人识别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