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土地经营权流转,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流转合同(承包方将土地交由他人代耕不超过一年的,可以不签订书面合同)。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双方当事人的姓名、住所;
(二)流转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
(三)流转期限和起止日期;
(四)流转土地的用途;
(五)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六)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
(七)土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时有关补偿费的归属;
(八)违约责任。
如果签订了流转合同,可按合同中的约定来处理;如果未签合同,双方协商不成,可收回土地。特别提醒: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土地流转时,一定要签订规范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