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买房,父母出资,儿子打借条

婚后买房,由男方父母全额出资购买,房产登记在小夫妻两人名下,由于二人结婚不久,感情不是太牢固,为确保,打算让小夫妻写一个借条,如果这个借条,只由儿子单独写一借条,注明借款金额,借款时间,借款用途,不注明还款时间(这样20年有效期吧?),儿子一人签名按手印,儿媳妇不知情,这样将来离婚的打官司时,二老出具此借条,这个欠款,是否会作为夫妻共同债务偿还?

1、借条是20年的有效期,但是如果背着媳妇写下的借条这个肯定是不行的,也不会作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前提必须是媳妇知道的情况下;
2、还有既然是父母出资购买的,那肯定是有记录的,你只要把买房的出资记录等保留好以后也是可以管他们夫妻二人讨要的,如果他们要分房子的话你可以拿出凭证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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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2-16
房产登记是让登记者行使物权法的权利的,仅仅在物权法范围内说房子的所有权是登记者的,这与现实中取得、拥有房子不是一回事,不要混淆。整个问题严重破坏家庭完整损害家庭利益,违背事实,此借条任何法律不予承认。
第2个回答  2019-02-17
可以根据国家婚姻法相关条款并向相关部门了解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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