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属于用人单位依法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在该单位的已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不满半年补偿半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比如满2年不满2.5年就是2.5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满2.5年不满3年就是3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基数按照终止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劳动者本人月平均应发工资计算,劳动者本人月平均应发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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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七条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追问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企业不给解除劳动合同,只给员工缴纳社保和发放生活费,拖延解除劳动合同时间越长,月工资越低,这种情况怎么办?有没有法律规定呢?
追答停产期间的工资规定如下。对于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形,可以参考单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工资支付办法的相关规定。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二条 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