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啊!!!建筑劳务公司要涉及哪些会计科目啊??越详细越好。。谢谢!!

如题所述

就劳务公司的差额纳税的帐务处理,转份贴作参考: 举例,一份****用工服务协议,劳务企业与用工单位结算包含代为发放劳动力工资的服务结算款42560,根据用工单位提供的劳动力工资表及社保费明细知道,其中劳动力工资35000(含代扣个税100),社保费3000,服务管理费根据劳动力工资总额的12%提取,即(35000+3000)*12%=4560,账务处理有两种,一是劳务企业开具全额服务发票,二是劳务企业只开具服务费金额发票,现分别作会计分录: 第一种: 收到结算款42560,并开具全额服务发票 借:银行存款42560 贷:其他应付款-代付工资35000 其他应付款-代付社保费3000 主营业务收入4560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250.80 贷:应交税金-营业税4560*5% 应交税金-城建税4560*5%*7% 其他应交款-教育附加费4560*5%*3% 根据劳动力工资表签字支付工资,并缴纳社保费 借:其他应付款-代付工资(35000-100) 其他应付款-代付社保费3000 贷:银行存款37900 缴纳个税 借:其他应付款-代付工资(个税)100 贷:银行存款100 第一种处理,发放后的工资表及缴纳的社保单据应交回用工单位,这劳力本身属于用工单位的雇佣员工。 第二种:就是收到结算款时按应提的劳务服务费开具服务发票给用工单位,并同时开具代发工资代缴保险的收据给用工单位,待代办款项结清后将劳力发放工资单及保险单据交回用工单位,并取得用工单位开具的代办事项结清证明,冲销往来。 (会计分录略) 需要注意的时,第一种的差额纳税,其劳动力工资是代用工单位发放,如果劳动力与用工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那就是雇用关系,可以凭工资表、考勤记录形式支付。如果没签订合同,就不是雇用关系,但是用工单位取得了劳务公司的全额服务发票,实际上就把这种非雇用关系的劳务风险转移给了劳务公司,而且也容易使用工单位将劳力成本再次入账的可能.间接牵连劳务企业。因此,合理有效操作宜采用第二种,在这种情况下,劳务公司开具的发票金额即为实际收入金额,用工单位的劳力成本单据即为劳务服务发票和工资发放单,劳力合同签订与否的风险全由用工单位自己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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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06-22
一、资产类 库存现金 、银行存款 、 其他货币资金、 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 、其他应收款 、 固定资产 、累计折旧、在建工程 、固定资产清理、待摊费用、 待处理财产损溢 二、负债类 短期借款、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预收账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 、其他应付款、 长期借款 三、所有者权益类 实收资本、 资本公积 、盈余公积 、本年利润 、利润分配 四、成本类 工程施工 五、损益类 工程结算收入、工程结算成本、其他业务收入 、 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其他业务支出、 工程结算税金及附加 、 销售费用 、管理费用 、财务费用 、营业外支出 、所得税费用、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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