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想辞职由于跟公司签了两年的合同还未到期,公司要求赔偿违约金是否合法?

目前想辞职由于跟公司签了两年的合同还未到期,听公司同事说现在辞职要赔违约金5000元(未参加公司的任何培训)。当时签合同的时候也没注意是否有违约金这一项。请问公司这样做是否合法?

你需要提前30天书面提出离职,(需要保留提前30天提出的证据)30天期满不论单位是否同意,办完交接手续你就可以离开。单位约定的违约金不合法,劳动合同法只规定两种情况,可以约定违约金。以下是支持你的法律条款。新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二十五条 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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