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先动手打人,我一拳打在他的嘴上,对方嘴角流血了,算轻伤害吗?

如题所述

致人伤害要经过法医进行鉴定,根据伤情鉴定结论确定承担的法律责任。构成轻伤以上要承担刑事责任;构成轻微伤的予以治安处罚
  法律依据:
  一、《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60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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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8-06
这属于正常自卫,不过下手要注意分寸,不能没有脑子就是一阵狂打,那样是不行的。要考虑清楚后果是什么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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