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是长春的旧称。
1931年9月18日,日本帝国主义发动“九·一八”事变,翌日长春沦陷。1932年3月9日,日本扶持清朝末代皇帝爱新觉罗·溥仪,成为傀儡政权——“满洲帝国”,伪满洲国宣布定都长春,改名为“新京”。8月,改为“新京特别市” ,隶属伪满洲国国务院。
曾作为“伪满洲国”首都的长春,是近代东北亚政治军事冲突完整历程的集中见证地,具有众多历史古迹。人民广场位于中国吉林省长春市的城市中心,原名大同广场,开辟于1933年。按当时设计要求,广场地下铺设了各种电缆和给排水管线,周围没有架空线。这种格局一直保持到今天。
清初,朝廷对东北一直实行封禁政策,到乾隆朝以后,大面积土地被开发,人口剧增。 嘉庆五年(1800),设置长春厅,置理事通判,隶属吉林将军,是长春正式设置之始。 同治四年(1865年),挖城壕、建筑木板城垣,长春建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