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选择马上离开,取决于我是不是有其它更重要的安排,比如我拿到的新offer第二天就要去办理入职,那我肯定马上离开公司;
当然,如果真的让我处理这个问题的话,大概率我不会让事情发展到已经到了可以无条件离职的日期,还没办法办理离职手续的地步,而是会在这之前就处理好这个问题。接下来具体来看:
敢果断选择马上离开公司的前提是,你真的在决定离职时,就“书面通知”了公司且留下了可靠证据,同时已经距离书面通知公司过了30天。
因为这是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的已经转正后的员工单方面想要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尽的义务,这样可以让公司有时间寻找新的工作交接人,并办理好工作交接。但如果30天之后公司还无法安排好,那作为员工,就没有义务再继续无期限地等待下去了。
不过,要确保自己在这个过程中,即便到期后直接离职走人也不会有问题,还要注意以下两点:
一名优秀的职场人,一般是不会在离职环节跟老东家和老领导撕破脸弄得很难看。
因为从功利一点的角度看,后续的离职证明、新工作的背景调查,都还要看老领导怎么说;
从职业素养来说,一个给过自己发展事业的平台和一个培养过自己的领导,即便有一些不满,不感恩可以,但既然已经选择离职,也没必要临走结仇。
因此,一般来说,在正式先辞职信之前,应该首先找直属领导明确表达自己要离职的想法,如果平时跟领导关系不错,还可以聊一聊自己之后的工作打算和规划等,取得领导的理解和支持,然后再立即补上辞职信。
如果领导要求自己晚一些时间离职,平时关系好且自己并不着急离职的,可以多留一段时间,但最好约定一个明确日期,并在辞职信里写清楚这一点;如果不是,也可以在一开始就明确拒绝。
在递交辞职信一两周之后,如果发现仍然没有人来跟自己交接工作,则要再次跟进,并明确再次表明立场:自己到时间就会离职,并尽快将所有需要交接的工作和资料整理出来,列出清单,告诉领导如果没人交接,就将这些交接资料和工作直接交给领导。
一般来说,只要是懂点法律的领导,都知道你履行了自己的职责也留不住你,而会选择积极配合,毕竟下属离职了工作没交接,损失可是自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