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称「我国已建成世界上最大住房保障体系」,有哪些信息值得关注?

8月31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王蒙徽在努力实现全体人民住有所居发布会上指出,住房发展取得巨大成就,建成了世界上最大的住房保障体系。有哪些信息值得关注?

第1个回答  2021-09-08
现在年轻人焦虑住房,把买房称之为“上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含义:

1,城市就像飞奔的汽车,你要享受城市的一切“住民权”,跟上城市发展,你就要买房交纳“进城税”。

过去的“土地财政”是城市建设重要的资金来源。北京市五环路以内十年增加了一个武汉市的人口,城市公共服务设施怎么跟上来的?这套房子就是大家的地铁、大家的高架路,大家的小学。当然,时代变了,如今“进城税”包税人拿走的太多了,过高的房价造成一系列问题,这不合理。

2,房价在飞涨,你两条腿追不上四个轮子,错过机会就错过一切。

同样的,房价上涨也为住房赋予了过度的投资属性,你有了房子就能“躺赢”吃到更多的发展红利,无偿的占有其他社会成员的血汗。显然,这会加剧贫富差距,导致普通人互相敌意。我普普通通的小市民,就因为早进城几十年,有一套自住的房子,天天被一些奇怪生物阴阳怪气,我计划生育几十年“腾笼换鸟”给这些玩艺,我招谁惹谁了?我勤勤恳恳的新市民,就因为没那套房子,再苦再累也要忍着,还要被一些奇怪生物嘲讽“奋斗逼”,站着说话不腰疼啊?我们国家今后的发展需要凝聚社会共识,不能允许“有房没房”就把人分为相互敌意的两类,不给奇怪生物创造撕裂社会的土壤。社会主义国家,培养出一个庞大的因为70年产权敌视公有制的群体也不合适吧。

一旦租售同权实现,普通住房的投资属性剥离实现“房住不炒”,那么“上车”给大家带来的焦虑就不存在了。我认为,实现这些设想需要以下步骤,我们看看哪些正在或将会进行:

废除土地作为地方财政重要来源的旧发展理念,剥离土地作为地方债务抵押物的金融属性。切断地方政府炒地皮、卖地皮的欲根。

利用财税手段(一些朋友喜闻乐见的财产税),提高闲置土地与房屋的持有成本,鼓励社会各界将不同功能的土地与房产交由政府主导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平台出租(比“两白一黑”稍晚几年曾经大范围操作)。鼓励用人单位尤其是工业园区企业为职工提供住房。

改造现有的房地产业。将这一产业的部分企业、建设与服务能力,吸纳入保障房体系。合理运用逆周期操作,收购、控股房地产企业,吸纳富余房产进入保障房存量。
第2个回答  2021-09-08
住建部称我国已建成世界上最大住房保障体系,有哪些信息值得关注?在尊重农民集体意愿的基础上,经城市人民政府同意,可探索利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应支持利用城区、靠近产业园区或交通便利区域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通过自建或联营、入股等方式建设运营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办理抵押贷款。2.人口净流入的大城市和省级人民政府确定的城市,对企事业单位依法取得使用权的土地,经城市人民政府同意,在符合规划、权属不变、满足安全要求、尊重群众意愿的前提下,允许用于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并变更土地用途,不补缴土地价款,原划拨的土地可继续保留划拨方式;允许土地使用权人自建或与其他市场主体合作建设运营保障性租赁住房。3.人口净流入的大城市和省级人民政府确定的城市,经城市人民政府同意,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可将产业园区中工业项目配套建设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的用地面积占项目总用地面积的比例上限由7%提高到15%,建筑面积占比上限相应提高,提高部分主要用于建设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严禁建设成套商品住宅;鼓励将产业园区中各工业项目的配套比例对应的用地面积或建筑面积集中起来,统一建设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
第3个回答  2021-09-08
在尊重农民集体意愿的基础上,经城市人民政府同意,可探索利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应支持利用城区、靠近产业园区或交通便利区域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通过自建或联营、入股等方式建设运营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办理抵押贷款。
2.人口净流入的大城市和省级人民政府确定的城市,对企事业单位依法取得使用权的土地,经城市人民政府同意,在符合规划、权属不变、满足安全要求、尊重群众意愿的前提下,允许用于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并变更土地用途,不补缴土地价款,原划拨的土地可继续保留划拨方式;允许土地使用权人自建或与其他市场主体合作建设运营保障性租赁住房。
3.人口净流入的大城市和省级人民政府确定的城市,经城市人民政府同意,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可将产业园区中工业项目配套建设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的用地面积占项目总用地面积的比例上限由7%提高到15%,建筑面积占比上限相应提高,提高部分主要用于建设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严禁建设成套商品住宅;鼓励将产业园区中各工业项目的配套比例对应的用地面积或建筑面积集中起来,统一建设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
第4个回答  2021-09-08
现在年轻人焦虑住房,把买房称之为“上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含义:
1,城市就像飞奔的汽车,你要享受城市的一切“住民权”,跟上城市发展,你就要买房交纳“进城税”。
过去的“土地财政”是城市建设重要的资金来源。北京市五环路以内十年增加了一个武汉市的人口,城市公共服务设施怎么跟上来的?这套房子就是大家的地铁、大家的高架路,大家的小学。当然,时代变了,如今“进城税”包税人拿走的太多了,过高的房价造成一系列问题,这不合理。
2,房价在飞涨,你两条腿追不上四个轮子,错过机会就错过一切。
同样的,房价上涨也为住房赋予了过度的投资属性,你有了房子就能“躺赢”吃到更多的发展红利,无偿的占有其他社会成员的血汗。显然,这会加剧贫富差距,导致普通人互相敌意。我普普通通的小市民,就因为早进城几十年,有一套自住的房子,天天被一些奇怪生物阴阳怪气,我计划生育几十年“腾笼换鸟”给这些玩艺,我招谁惹谁了?我勤勤恳恳的新市民,就因为没那套房子,再苦再累也要忍着,还要被一些奇怪生物嘲讽“奋斗逼”,站着说话不腰疼啊?我们国家今后的发展需要凝聚社会共识,不能允许“有房没房”就把人分为相互敌意的两类,不给奇怪生物创造撕裂社会的土壤。社会主义国家,培养出一个庞大的因为70年产权敌视公有制的群体也不合适吧。
一旦租售同权实现,普通住房的投资属性剥离实现“房住不炒”,那么“上车”给大家带来的焦虑就不存在了。我认为,实现这些设想需要以下步骤,我们看看哪些正在或将会进行:
废除土地作为地方财政重要来源的旧发展理念,剥离土地作为地方债务抵押物的金融属性。切断地方政府炒地皮、卖地皮的欲根。
第5个回答  2021-09-08
在尊重农民集体意愿的基础上,经城市人民政府同意,可探索利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应支持利用城区、靠近产业园区或交通便利区域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通过自建或联营、入股等方式建设运营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办理抵押贷款。
2.人口净流入的大城市和省级人民政府确定的城市,对企事业单位依法取得使用权的土地,经城市人民政府同意,在符合规划、权属不变、满足安全要求、尊重群众意愿的前提下,允许用于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并变更土地用途,不补缴土地价款,原划拨的土地可继续保留划拨方式;允许土地使用权人自建或与其他市场主体合作建设运营保障性租赁住房。
3.人口净流入的大城市和省级人民政府确定的城市,经城市人民政府同意,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可将产业园区中工业项目配套建设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的用地面积占项目总用地面积的比例上限由7%提高到15%,建筑面积占比上限相应提高,提高部分主要用于建设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严禁建设成套商品住宅;鼓励将产业园区中各工业项目的配套比例对应的用地面积或建筑面积集中起来,统一建设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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