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企业,包工头以及农民工之间法律关系是怎样的

如题所述

建筑企业将建设工程违法分包给了包工头,那么建筑企业应当承担用工主体责任,在农民工遭受工伤时依法由建筑企业承担工伤赔偿责任;农民工与包工头之间为个人间的劳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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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04-18
你好, 建筑队中农民工和包工头之间不是劳动关系。劳动关系中,一方应该是用人单位。
第2个回答  2017-04-18
符合劳务合同法律关系。
第3个回答  2019-09-02
在现实社会中,我们经常发现有很多人不太了解什么是建筑企业,包工头以及农民工之间有什么法律关系?而一般来说,建筑企业、包工头以及农民工三者之间存在两种法律关系。对此,小编在下文为各位具体介绍,希望有所帮助。
建筑企业、包工头以及农民工之间法律关系是怎样的
建筑企业与包工头存在建设工程承包(加工承揽)关系、包工头与农民工之间是雇佣关系,建筑企业与农民工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且建筑企业、包工头以及农民工之间关系大体上形成。具体如下所述:
一般来说,建筑企业、包工头以及农民工三者之间存在两种法律关系:建筑企业与包工头之间存在建设工程承包(加工承揽)关系;包工头与农民工之间存在的是雇佣关系。
建筑企业、包工头以及农民工之间关系大体上形成如下:
1、农民工与包工头往往是具有同一地域性、以本村劳动力为主的特点,由包工头进行统一招用。
2、包工头与建筑企业承揽业务,农民工直接受包工头管理,与建筑企业之间并无管理与被管理关系;特别是在农忙季节时农民工一般要回家务农、建筑企业实际上无法约束管理农民工。
3、建筑企业与包工头按承包协议每月支付进度款、办理结算;农民工的报酬一般由包工头支付;
4、工程任务结束后,农民工则一般会随包工头另外承揽业务,他们本身也不愿意同建筑企业建立稳定的劳动关系并受企业的约束。
从上述三方关系情形可看出:包工头以自己的名义而并不是以建筑企业名义招用农民工,农民工自己也知道其是为包工头打工、接受包工头管理,而且从包工头处领取报酬。建筑企业与农民工之间既没有建立劳动关系的合意、也没有劳动关系的实质和外观,并未建立劳动关系。
综合上述,小编整理有关建筑企业、包工头以及农民工的相关内容。由此可见,建筑企业与包工头存在建设工程承包(加工承揽)关系、包工头与农民工之间是雇佣关系,建筑企业与农民工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如果你对这方面还有更多相关问题,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我们专业律师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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