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是05年11月份成立的服务型公司,国税局同意自生产经营日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所得税(有文件通知书)。我是刚接手的,在国税网站登入后,,看到既然06.07年是免交所得税的,可为什么之前还有在网上申报的记录?我看了申报06.07年是填了按查账征收的那张表。由于06.07年是亏损表上显示也是没有要交所得税的。
08年1月1日,恢复征收所得税了,可现在征收方式改成了“核定征收”根据费用算的。按季度报企业所得税的,前面3个季度之前的会计继续0申报,我第四个季度接受,也0申报了。现在据说要到汇算清缴的时候交清整个08年度没交的所得税。大概一共2万多元。我和经理也说过了,国税局说今年是不能变了,2万多元的所得税是要汇算清缴交的。然后现在我们就像争取09年改正查账征收。可我不知道该怎么去做工作,之前找了一个国税局专管员帮忙,说09年看情况可以给我们改。可不巧这个月专管员换人了,那个答应我们改的人调走了,新来的同志他说是上面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都是按照核定征收的,再1个原因现在我们每个月盈利也很低。我们现在不知道要怎么做了。谁能帮助我们说说现在该怎么办?多谢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