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是重庆市一家国有企业的退休职工,1985年分得该企业一套自管公房,房改时由于该房是危房就没有购买到产权。1998年我父亲去世,由我母亲(无职业)一直承租该房至今,现在该房要被拆迁,拆迁方对企业进行一次性货币安置,企业再对承租人进行安置。我想请教几个问题:1.我母亲是否有权根据拆迁政策要求企业进行货币化安置?2.如果企业进行货币化安置我母亲是否有权要求企业参照渝府发[2008]37号文件中关于市直管公房拆迁货币补偿的相关条款执行?3.如果企业进行房屋安置我母亲是否有权要求企业按安置房的优惠条件出售安置房的产权给我母亲?4.如果企业拒绝接受我母亲上述要求是否可以进行法律诉讼?如果可以我母亲胜诉的可能性有多大?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