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府会计制度下怎么补记固定资产?

如题所述

新政府会计制度固定资产如何记账

新政府会计制度固定资产会计分录:

借:固定资产

贷: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

借:事业支出

贷:财政补助收入--财政直接支付

如果是财政授权支付,那么第二笔分录为:

借:事业支出

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单位购入固定资产如何进行核算?

对于单位购入固定资产业务,财务会计核算主要包括确定购入固定资产的成本、扣留和支付质量保证金的处理等.

《政府会计准则第3号--固定资产》规定,政府会计主体外购的固定资产,其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固定资产交付使用前所发生的可归属于该项资产的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和专业人员服务费等.以一笔款项购入多项没有单独标价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各项固定资产同类或类似资产市场价格的比例对总成本进行分配,分别确定各项固定资产的成本.

《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对外购固定资产,根据是否需要安装、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等情况进行不同处理,具体账务处理如下:

1.购入不需安装的固定资产验收合格时,按照确定的固定资产成本,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 "财政拨款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

2.购入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在安装完毕交付使用前通过"在建工程"科目核算,安装完毕交付使用时再转入"固定资产"科目.

3.购入固定资产扣留质量保证金的,应当在取得固定资产时,按照确定的固定资产成本,借记"固定资产"[不需安装]或"在建工程"[需要安装]科目,按照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贷记"财政拨款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应付账款"[不含质量保证金]、"银行存款"等科目,按照扣留的质量保证金数额,贷记"其他应付款"[扣留期在1年以内(含1年)]或"长期应付款"[扣留期超过1年]科目.

质保期满支付质量保证金时,借记"其他应付款"、"长期应付款"科目,贷记"财政拨款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科目.

政府会计固定资产如何入账?

新政府会计制度下购入固定资产的会计分录

借:固定资产

贷:财政拨款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

同时在预算会计中:

借:行政支出/事业支出/经营支出等

贷:财政拨款预算收入/资金结存

政府会计制度固定资产折旧会计分录是什么?

关于印发《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通知,财会[2017]25号.

附件: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

第三部分 会计科目使用说明

一、财务会计科目

(一)资产类

1602 固定资产累计折旧

四、固定资产累计折旧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按月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时,按照应计提折旧金额,

借记:"业务活动费用"、"单位管理费用"、"经营费用"、"加工物品"、"在建工程"等科目,

贷记:本科目.

具体确定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时,应当考虑下列因素:

1.固定资产预计实现服务潜力或提供经济利益的期限;

2.固定资产预计有形损耗和无形损耗;

3.法律或者类似规定对固定资产使用的限制.

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因改建、扩建等原因而延长固定资产使用年限的,应当重新确定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

政府会计主体盘盈、无偿调入、接受捐赠以及置换的固定资产,应当考虑该项资产的新旧程度,按照其尚可使用的年限计提折旧.

固定资产应当按月计提折旧,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开始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不再计提折旧.

固定资产提足折旧后,无论能否继续使用,均不再计提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也不再补提折旧.已提足折旧的固定资产,可以继续使用的,应当继续使用,规范实物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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