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格物致知”?

什么是“格物致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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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8-10-24
格物指努力穷就事物之理,当人民通晓事物之理后,人的知识也就完备彻底了;致知完全是作为认识过程找能够的格物在人所得知识的一个自然结果;所以朱熹认为,若没有格物谈致知是无法办到的。知悉用“格物所以致知”来说格物和致知的关系,一方面说格物以致知为目的,另一方面致知是在格物的过程中实现的。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08-10-24
格物致知":《现代汉语词典》解释为:穷究事物的原理法则而总结为理性知识。"格物致知"一词出自《大学》。格,至也。物,犹事也。致,推极也,知,犹识也。格物致知是儒家的一个十分重要的哲学概念。
第3个回答  2008-10-24
第4个回答  2008-10-25
谓研究事物原理而获得知识。为中国古代认识论的重要命题之 一。语出《礼记·大学》:“欲诚其意者,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郑玄注:“格,来也;物犹事也。其知於善深,则来善物;其知於恶深,则来恶物;言事缘人所好来也,此致或为至。”
"格物致知":《现代汉语词典》解释为:穷究事物的原理法则而总结为理性知识。"格物致知"一词出自《大学》。格,至也。物,犹事也。致,推极也,知,犹识也。格物致知是儒家的一个十分重要的哲学概念。北宋朱熹认为,"致知在格物者,言欲尽吾之知,在即物而穷其理也。"这是朱子对"格物致知"最概括、精确的表述。推极吾之知识,欲其所知无不尽也。穷至事物之理,欲其极处无不到也。对于朱熹的的解释,我们的理解是,格物就是即物穷理,凡事都要弄个明白,探个究竟;致知,即做个真正的明白人,为人行事决不湖涂。
词 目 格物致知
发 音 gé wù zhì zhī
释 义 格:推究;致:求得。穷究事物原理,从而获得知识。
出 处 《礼记·大学》:“致知在格物,物格而后知至。”
示 例 顾彼西洋以~为学问本始,中国非不尔云也,独何以民智之相越乃如此耶?(严复《原强》)
例文:应有格物致知精神-丁肇中
丁肇中(1936——),美国物理学家。生于密执安州安阿伯。1962年获哲学博士学位。1969年后任马萨诸塞理工学院教授。主要从事高能物理学研究。1974年领导的研究小组在实验中发现新粒子(J/ψ粒子),并导致了一系列与之相关的新粒子的发现,使粒子物理学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因此于1976年与里克特同获诺贝尔物理学奖。
我非常荣幸地接受《了望》周刊授予我的“情系中华”征文特别荣誉奖。我父亲是受中国传统教育长大的,我受的教育的一部分是传统教育,一部分是西方教育。缅怀我的父亲,我写了《怀念》这篇文章。多年来,我在学校里接触到不少中国学生,因此,我想借这个机会向大家谈谈学习自然科学的中国学生应该怎样了解自然科学。
在中国传统教育里,最重要的书是“四书”。“四书”之一的《大学》里这样说:一个人教育的出发点是“格物”和“致知”。就是说,从探察物体而得到知识。用这个名词描写现代学术发展是再适当也没有了。现代学术的基础就是实地的探察,就是我们现在所谓的实验。
但是传统的中国教育并不重视真正的格物和致知。这可能是因为传统教育的目的并不是寻求新知识,而是适应一个固定的社会制度。《大学》本身就说,格物致知的目的,是使人能达到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和田地,从而追求儒家的最高理想——平天下。因为这样,格物致知的真正意义被埋没了。
大家都知道明朝的大理论家王阳明,他的思想可以代表传统儒家对实验的态度。有一天王阳明要依照《大学》的指示,先从“格物”做起。他决定要“格”院子里的竹子。于是他搬了一条凳子坐在院子里,面对着竹子硬想了七天,结果因为头痛而宣告失败。这位先生明明是把探察外界误认为探讨自己。
王阳明的观点,在当时的社会环境里是可以理解的。因为儒家传统的看法认为天下有不变的真理,而真理是“圣人”从内心领悟的。圣人知道真理以后,就传给一般人。所以经书上的道理是可“推之于四海,传之于万世”的。这种观点,经验告诉我们,是不能适用于现在的世界的。
我是研究科学的人,所以先让我谈谈实验精神在科学上的重要性。
科学进展的历史告诉我们,新的知识只能通过实地实验而得到,不是由自我检讨或哲理的清谈就可求到的。
实验的过程不是消极的观察,而是积极的、有计划的探测。比如,我们要知道竹子的性质,就要特别栽种竹树,以研究它生长的过程,要把叶子切下来拿到显微镜下去观察,绝不是袖手旁观就可以得到知识的。
实验的过程不是毫无选择的测量,它需要有小心具体的计划。特别重要的,是要有一个适当的目标,以作为整个探索过程的向导。至于这目标怎样选定,就要靠实验者的判断力和灵感。一个成功的实验需要的是眼光、勇气和毅力。
由此我们可以了解,为什么基本知识上的突破是不常有的事情。我们也可以了解,为什么历史上学术的进展只靠很少数的人关键性的发现。
在今天,王阳明的思想还在继续地支配着一些中国读书人的头脑。因为这个文化背景,中国学生大部偏向于理论而轻视实验,偏向于抽象的思维而不愿动手。中国学生往往念功课成绩很好,考试都得近100分,但是面临着需要主意的研究工作时,就常常不知所措了。
在这方面,我有个人的经验为证。我是受传统教育长大的。到美国大学念物理的时候,起先以为只要很“用功”,什么都遵照老师的指导,就可以一帆风顺了,但是事实并不是这样。一开始做研究便马上发现不能光靠教师,需要自己做主张、出主意。当时因为事先没有准备,不知吃了多少苦。最使我彷徨恐慌的,是当时的惟一办法——以埋头读书应付一切,对于实际的需要毫无帮助。
我觉得真正的格物致知精神,不但是在研究学术中不可缺少,而且在应付今天的世界环境中也是不可少的。在今天一般的教育里,我们需要培养实验的精神。就是说,不管研究科学,研究人文学,或者在个人行动上,我们都要保留一个怀疑求真的态度,要靠实践来发现事物的真相。现在世界和社会的环境变化得很快。世界上不同文化的交流也越来越密切。我们不能盲目地接受过去认为的真理,也不能等待“学术权威”的指示。我们要自己有判断力。在环境激变的今天,我们应该重新体会到几千年前经书里说的格物致知真正的意义。这意义有两个方面:第一,寻求真理的唯一途径是对事物客观的探索;第二,探索的过程不是消极的袖手旁观,而是有想象力的有计划的探索。希望我们这一代对于格物和致知有新的认识和思考,使得实验精神真正地变成中国文化的一部分。
格物致知:中国宋明理学认识论学说。始见于《礼记•大学》。原是作为诚意、正心、修身等道德修养方法的命题。从宋代理学家程颐开始,把格物致知作为认识论的重要问题。程颐认为格物就是就物而穷其理,格物的途径主要是读书讨论,应事接物之类。格物致知的过程,就是一个体认人所固有的理的过程。朱熹认为格物致知是连结认识主体与认识客体的方法。他认为,格物就是穷尽事物之理,致知就是推致其知以至其极。并认为,“致知格物只是一事”,是认识的两个方面。陆九渊从“心即理”出发,认为格物就是体认本心。王守仁认为格为正,物为事,致为至,知为良知。因此,格物也就是致良知的工夫。明清之际的王夫之认为,格物就是人们对于外界事物的认识,是以“学问为主,而思辨辅之”。致知就是人们进行思辨的理性活动,以“思辨为主,而学问辅之”。他认为,如果没有格物,不接触外界事物,就会使人陷入空想;没有致知,就会被各种事物的现象所迷惑,因而两者必须相济。
朱熹的
《大学》中讲:“古之欲明明德于天下者,先治其国。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欲齐其家者, 先修其身。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欲正其心者,先诚其意。欲诚其意者,先致 其知。致知在格物。”这样讲在《大学》这部集中围绕着这些问题论述了儒家以修身齐家为根本的政治伦理哲学中,格物致知是何其的重要。朱熹对格物致知问题有相当深的研究,我们今天就这个问题讨论之。
对于这个问题,朱熹专门写了一篇《补〈大学〉格物致知传》,提出了一个格物致知,即物穷理的认识论纲要。其文如下:
“所谓致知在格物者,言欲致吾之知,在即物而穷其理也。盖人心之灵莫不有知,而天下之物莫不有理,惟于理有未穷,故其知有不尽也。是以大学始教,必使学者即凡天下之物,莫不因其已知之理而益穷之,以求至乎其极。至于用力之久,而一旦豁然贯通焉,则众物之表里精粗无不到,而吾心之全体大用无不明矣。此谓物格,此谓知之至也。”
按照朱熹的这个解释,所谓致知在格物,就是即物穷理以致吾心固有之知。他说:“盖人心之灵莫不有知,而天下之物莫不有理,”认为人本来有知,天下之舞都有一个理,这样说来人“惟于理有未穷,故其知有不尽也”,如果不是这样,那么就是因为他没有穷尽理。那么“格物”和“致知”是什么哪?我们来分析一下。
朱熹曾说:“此一书之间要紧只在格物两字上认得”,“本领全只在这两字上。”(《朱子语类》十四)可见“格物”在朱熹《大学》思想中的重要地位。
“格,至也。物,犹事也。穷至事物之理,欲其极处无不到也。”(《大学章句》释经一章)
“所谓致知在格物者,言欲致吾之知,在即物而穷其理也。盖人心之灵莫不有知,而天下之物莫不有理,惟于理有未穷,故其知有不尽也。是以大学始教,必使学者即凡天下之物,莫不因其已知之理而益穷之,以求至乎其极。”(补传五章)
“致知之道在乎即事观理以格夫物。格者,极至之谓,如格于文祖之格,言穷而至极也。”(《大学或问》卷一)
“及其进乎大学,则又使之即夫事之中,因其所知之理推而究之,以各行乎其极。”(《大学或问》卷二)
在朱熹看来,格物包括三个要点,即“即物”、“穷理”、“至极”。在朱熹的认识当中,理是先于天地而存在的,是天地万物产生和存在的本源和根据。所以穷理,就是要探求、穷索一切本源,于是三者的关系就是格物的核心在穷理,穷理离不了居奇的事物,穷理就要穷至其极。这里涉及了格物的方法问题,后面我们再说。这里有个问题,就是这个“格”字训为“至”的问题,对于这个问题朱门后学车若水加了两个字,“量”和“度”(见《宋元学案》六十六《南湖学案》之《玉峰脚气集》)。我理解这个“量”和“度”,是使认识达到“适中合宜”,穷极其理,也要“适中合宜”,否则就过犹不及,因为如果真要“极至”,就会使“穷理”意无着落,格至无穷无尽,求索不得,以至居无所定,没有什么标准而言,落到无限求索的空无之中了。
什么叫“致知”?朱熹在《大学章句》中说:“推极吾之知识,欲其所知无不尽也。”“致知知识就一物上穷尽一物之理,致知店知识穷得物理尽后我之知识亦无不尽处,若推此知识而致之也。此其文义知识如此,才认得定,便请以此用功,但能格物则知自至,不是别一事也。”(《答黄土子耕五》,《文集》五十一)这样朱熹的致知就定位在“通过考究物理,使认识的知识得到扩充而所得的结果”上了,于是补格物致知传中又说:“所谓致知在格物者,言欲致吾之知,在即物而穷其理也。盖人心之灵莫不有知,而天下之物莫不有理,惟于理有未穷,故其知有不尽也。”这样人心莫不有知即是致知之识,既有能觉之知,更有知识之知。朱熹认为人本来是有知的,但是由于受到世间事物的蔽塞而不能达到通明,必须进行后天的学习方能达到。他说:“这个道理,本是天所以与我者,不为圣贤而有余,不为愚不肖而不足。但其间节目,须当讲学以明之。”(《语类》卷十四)天所赋予人的理是完整无缺的,无论是贤、愚、不肖,他们固有的理都没有变,但是由于人禀受的“气”各有不同,有“昏明清浊之异”,所以理也有通明蔽塞的不同。于是朱熹强调,无论资质如何,要明天赋之理,都要下困学、勉行的工夫。(参见《语类》卷八)
从上可知,格物指努力穷就事物之理,当人民通晓事物之理后,人的知识也就完备彻底了;致知完全是作为认识过程找能够的格物在人所得知识的一个自然结果;所以朱熹认为,若没有格物谈致知是无法办到的。知悉用“格物所以致知”来说格物和致知的关系,一方面说格物以致知为目的,另一方面致知是在格物的过程中实现的。在赵顺孙篆疏的《大学篆疏》中载:“《文集》曰:格物独可以一事言,知至则指吾心所可知处,不容更有未尽矣。《语录》曰:物格是要得外面无不尽,知至是里面亦清澈无不尽。”这样“格物”和“致知”只是认识过程中的两个不同的方面,“格物”和“致知”不是两回事。知晓了格物致知的关系,我们怎样来格物而达到致知哪?先要弄清格物的“物”,这个格物的对象问题。
朱熹格物中的“物”,是指一切事物,凡天地之间,无论是客观的物质实体,还是某些思维念虑在内。朱熹说:“圣人只说格物二字,便是要人就事物上理会。且自一念着急微,以至事事物物,若静若动,凡居出饮食言语,无不是事。”(《语类》十五)他还说:“格物须是到处求,博学之,审问之,谨思之,明辩之,皆格物之谓也。若只求诸己,亦恐有见错处,不可执一。”(《语类》十八)从而要求人通过对外在对象的考究中把握义理,以达到引起内心的波动热达到致知。这样朱熹认为天下的事物莫不有理,无论是大小、轻重、贵贱等等,万事万物皆有理,所以格物是长理论上讲对这些事物的理也要格,当然在实践中有个轻重缓急的问题,那桐油另当别论了。事物的多样性引起格物方法的多样性来,但是归结到一处,就是要求把一切内格物之功合到“吾心之全体大用无不明”的道德境界上去。但是把朱熹格物学说仅仅归结到道德境界修养方法上是不完全的,他也是对知识学习的根本求知方法。我们下来探讨一下朱熹的格物致知的几个有机的常规方法。
朱熹的格物致知的模式就是“博学—积累—贯通—推类”,下来我们看看这个模式。
博学。“博学,谓天地万物之理,修己治人之方,皆所当学,然亦各有次序,当以其大而急者为先,不可杂而无统也。”(《语类》卷八)博学是无所不学,但又要有先后次序,不可杂而无序。博学的目的就是要穷理,他还提出必须先博而后约,博而不能反于约,就不能穷理,就会流于杂。
“务反求者,以博观为外弛;务博观者,以内省为狭隘,堕于一偏,此皆学者之大病也。”(《语类》卷九)
“学之杂者似博,其约者似陋。惟先博而后约,然后能不流于杂,而不厌于陋也。”(《答汪太初》,《文集》卷四十六)
“穷理格物,如读经看史,应接事物,理会个是处,皆是格物。”(《语类》卷十五)这里说的很明白,就是博学是为了穷理,这种广泛的学习知识就是为其做准备的。他在此中,还提出了这样一条,就是一方面肯定人心有先知,另一方面强调观物、读书不能有私心,旧见的束缚。他指出:“今学者有二种病,一是主私意,一是旧有先入之说,虽欲摆脱,亦被他自来相寻。”(《语类》卷十一)己意、私见在作怪,难免先入主见,是不可能真正知道彼事的。朱熹有两句诗很有名气,“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观书有感》之一,《文集》卷二)有朱熹的话来解释就是:“读书若有所见,未必便是,不可便执著,且放到一边,益更读书,以来新见。若执著一见,则此心便被此见遮蔽了”(同上);“学者不可只管守从前所见,须除了,方见新意。如去了浊水,然后清者出焉。”(同上)就是这个意思,其实这对“积累”来说也很重要。
积累。程颐讲了这样一句话:“今日格一物,明日格一件。积习既多,然后脱然自有贯通处。”(《遗书》十八)朱熹很注重这句话,他认为,积累可以达到贯通,贯通须由逐渐积累,关于贯通我下一段再说。朱熹十分强调积累之功,他说:“格物致知,大学之端,始学之事也。一物格则一知至,其功有渐,积久贯通,然后胸中判然不疑所行,而意诚心正矣。然所致之知固有深浅,岂遽以为与尧舜同者,一旦忽然而见之也哉!此殆释氏一闻千悟,一超直入之虚谈,非圣门明善诚身之实务也。”(《文集》七十二)这样格物须是一个又一到十,到百的过程,如果不能切实的“今日格一物,明日格一物”则会一事无成,超越积累而想达到格物是不可能的,虚妄的。在这里积累首先是要切己之实。这里他批判了用禅宗的顿悟方式来达到格物。朱熹的观点是从即物的见闻之知入手,这个“知”要从小的入手,从自己入手。这样今日格,明日格,久之就贯通了。
贯通。在运用这个方法来解决问题时,朱熹首先用“理一分殊”的观点批判了程颐的格一物而万物通的观点。“问:一理则万物通,其说如何?曰:伊川尝云,虽颜子亦未到此。天下岂有一理而万物通便解万理皆通?也须积累将去。如颜子高明,不过闻一知十,亦是大段聪明了。学问却有渐,无急迫之理。有人尝说学问只用穷究一个大处,则其他皆通,如某正不敢如此说。须是遂旋做将去,不成只用穷究一个,其他更不用管,便都理会得,岂有此理!”(《语类》卷十八)“这道理不只是就一件事上理会见得便了,学时无所不学,理会时却是逐件上理会去。”(《语类》卷百十七)照朱熹的说法,每个事物皆有它自己的理,这个理是十分具体的,但是这些具体的理又受到一普遍原理所支配,普遍原理存在于一切有差别的具体的理之中,一切有差别的具体的理,都是普遍之理的个别表现。这样不可能由只格一物而认识到普遍原理的。他强调由个别具体之理贯通而达到普遍原理,达到认识的飞跃,但我这里要说明一点就是这个“理”,并不是我们现在认识到的规律,也不是宗教认识中的“神”,是朱熹特指的“天理”。这种贯通诚如《大学章句》中所讲的“是以大学始教,必使学者即凡天下之物,莫不因其已知之理而益穷之,以求至乎其极。至于用力之久,而一旦豁然贯通焉,则众物之表里精粗无不到,而吾心之全体大用无不明矣。此谓物格,此谓知之至也。”
推类。实际上前面三个已经达到朱熹所谓的“致知”了,认识到这一阶段似乎可以终结了。但是天地万物千千种种,总不会达到全部都“格”过去了,这样旧有了轻重缓急问题。对于那些没有“格”过的,朱熹说:“物有多少,亦如何穷得尽?但到那贯通处则才抬来见便晓得,是为尽也。”(《语类》六十)这样那些没有经过穷格的事物才会转化为人的现成知识,这个过程就是推类。如何推类,朱熹认为用这八个字“举一反三,触类旁通”,从一类事物积累而得到一个普遍原理,再用这个普遍原理去推知其他事物之理。他肯定了人在认识事物上的能动性,有认识到一事物与它周围的任何事物都有联系,这是很难得的。但是朱熹得人为这种推理而得的知识,只是大体上如此而已,对此也不能全信,他还有疑虑。
这里我简单地说说这四个方面的内在联系。博学为积累做了准备,积累达到一定程度,就会贯通而得到一普遍原理,用得到的这个普遍原理推类就可以知道那些未知的事物之理。经过这样一个步骤就可以达到格物致知。朱熹提倡的先知后行在这里很明显的显示出来了。
朱熹继承和发展了程颐的格物致知论,并将他更加完备程颐的格物穷理是多方面的以及其途径和方法是多样性的观点,被朱熹充分发挥,特别是“今日格一物,明日格一件”的观点。当然也有对程颐格物致知论的某些方面的舍弃,这是必要的。
我们可以这样说,在这个问题上,朱熹从不同的角度上展开了比较广泛的论述,在中国思想认识史上是很有价值的。但是我们用现在的观点来看,是很成问题的,对于朱熹这样的哲学家,我们不能因为将他定位在唯心主义阵营中,就一棍子打死,对其一分为二的看待是十分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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