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钓鱼新规定20222021年四川泸州禁止钓鱼规定

如题所述


禁钓区域:
长江、沱江、赤水河、永宁河、濑溪河、龙溪河,及其干流、支流;泸县立石镇毗卢镇玉龙湖、海潮镇海潮湖;纳溪区上马镇黄龙湖、大渡口镇凤凰湖;合江县凤鸣镇金龙湖、合江城西将军湖;古蔺县城北红龙湖;江阳区杨桥湖。
禁钓时间: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
禁钓行为
使用船艇、排筏等水上漂浮物进行垂钓。
使用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钓饵、窝料和添加剂及鱼虾类活体水生生物饵料。
在桥梁、交通要道、堰坝等存在安全隐患水域垂钓。
一人两杆或多杆、鱼钩钩尖总数超过两个的钓具。
使用笼子钩、联体钩、串钩等钓具垂钓。
使用各类探鱼设备和视频装置、鱼枪、弓弩等装备辅助垂钓。
使用灯光诱钓方式垂钓。
钩宽超过2cm的鱼钩,钩宽是指钩尖到钩柄的最小距离。
使用其他法律法规禁用的钓具。
禁渔期外垂钓注意事项
每名垂钓者只能使用一根鱼竿、一线、鱼钩钩尖总数不超过两个的钓具进行垂钓,垂钓人员应符合能够从事垂钓活动的身体条件,未满16周岁的垂钓人须有成年人陪同。
误钓小于最低可捕标准的幼体及禁捕品种,必须及时放回原水体。
垂钓者每人每天垂钓期间,留取的钓获物总重量不得超过2.5千克,超出部分应当立即放回原水体。钓获单尾重量超过2.5千克的,可以留取,其他钓获物应当立即放回原水体。列入《国家重点管理外来入侵物种名录》《中国外来入侵物种名单》的种类不纳入钓获物管理。
禁止钓获物买卖交易,有交易行为的视同非法捕捞。
不得损坏岸边树木、不得向河道内或岸边乱扔垃圾。离开垂钓区时,应当将废弃物回收带走,集中投放至指定区域进行无害化处理。
垂钓人员应当注意维护自身的人身、财产安全,由于自身原因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自行承担责任。
垂钓人员应当服从管理,不得拒绝和阻碍管理部门及其人员依法管理。
禁钓品种
所有天然水域禁止垂钓《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名录》、中华鲟、大鲵、胭脂鱼)和《四川省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名录》)中的鱼类。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3-06-29
泸州市境内长江、沱江、赤水河、永宁河、濑溪河、龙溪河等是可以钓鱼的。
根据《泸州市长江流域禁捕水域休闲垂钓管理办法(试行)》,泸州市境内的长江、沱江、赤水河、永宁河、濑溪河、龙溪河等禁捕水域是可以进行钓鱼的,但需要遵守相应的规定,包括不使用违规钓具、不使用禁用的钓具或药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进行垂钓等。
如果您想进行钓鱼活动,建议您事先了解当地的规定和政策,以避免违规行为带来的不必要的麻烦。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