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评估法的评标办法如下:
1、先评技术标后评商务标(含符合性审查);投标人应按规定格式填写技术标、商务标并分别装入标袋中按本招标文件要求密封;评标委员会(评标专家)按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要求和评价标准进行评审、比较、评分,得分最高者即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2、综合评标法,俗称打分法,把涉及到的投标人各种资格资质、技术、商务以及服务的条款,都折算成一定的分数值,总分为100分。评标时,对投标人的每一项指标进行符合性审查、核对并给出分数值。
3、最后,汇总比较,取分数值最高者为中标人。评标时的各个评委独立打分,互相不商讨,最后汇总分数,比较容易制定具体项目的评标办法和评标标准,评标时,评委容易对照标准打分。
4、评标原则:公开、公正、公平,科学合理,诚实信用;信誉高、价格合理、监理规划先进可行;禁止不正当的竞争,严禁串标及故意哄抬报价;本次评标定标工作,在纪检、检察监督部门的监督下,由本工程评定标委员负责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