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似于虫二的文言文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10-06

1. 有关一种虫子的文言文是2个字的,叫什么忘了,好象偏旁都是虫字

原 文 蝜蝂者,善负小虫也.行遇物,辄持取,印其首负之.背愈重,虽困剧不止也.其背甚涩,物积因不散,卒踬仆不能起.人或怜之,为去其负,苟能行,又持取如故.又好上高,极其力不已,至坠地死. 今世之嗜取者,遇货不避,以厚其室,不知为己累也,唯恐其不积.及其怠而踬也,黜弃之,迁徙之,亦以病矣.苟能起,又不艾,日思高其位,大其禄,而贪取滋甚,以近于危坠,观前之死亡不知戒.虽其形魁然大者也,其名人也,而智则小虫也,亦足哀夫!蝜蝂之死译文 蝜蝂是一种喜爱背东西的小虫.爬行时遇到东西,总是抓取过来,抬起头背着这些东西.东西越背越重,即使非常劳累也不停止.它的背很不光滑,因而东西堆上去不会散落,终于被压倒爬不起来.有的人可怜它,替它去掉背上的东西.可是蝜蝂如果能爬行,又把东西象原先一样抓取过来背上.这种小虫又喜欢往高处爬,用尽了它的力气也不肯停下来,以致跌倒摔死在地上. 1.其背甚涩的涩(解释): 劳累 2.为去其鱼的鱼(解释): .应该是为去其负的负吧!负(解释):背的东西 3.翻译:蝜蝂是一种喜爱背东西的小虫. 4.根源:蝜蝂之死理解 现今世上那些贪得无厌的人,见到钱财就捞一把,用来填满他们的家产,不知道财货已成为自己的负担,还只怕财富积聚得不够.等到一旦因疏忽大意而垮下来的时候,有的被罢官,有的被贬往边远地区,也算吃了苦头了.如果一旦被起用,他们又不思悔改,天天想着提高自己的地位,加大自己的俸禄,而且变本加厉地贪取钱财,以至接近摔死的程度,看到以前由于极力求官贪财而自取灭亡的人也不知接受教训.虽然他们的外形看起来庞大,他们的名字是人,可是见识却和蝜蝂一样,也太可悲了! 成语概括:贪得无厌。

2. 以虫治虫的文言文阅读题

是语文课堂作业本吗?我还没写额。

先给你说大致意思:

原文

《以虫治虫》

元丰中,庆州界生子方虫,方为秋田之害。忽有一虫生,如土中狗蝎,其喙有钳,千万蔽地;遇子方虫,则以钳搏之,悉为两段。旬日子方皆尽,岁以大穰。其虫旧曾有之,土人谓之“傍不肯”。

译文

元丰中,庆州界生子方虫,方为秋田之害。

宋神宗元丰年间,庆州地区生了子方虫,正在危害秋天田野里的庄稼。

忽有一虫生,如土中狗蝎,其喙有钳,千万蔽地。

忽然有一种昆虫出现了,样子像泥土里的"狗蝎",它们的嘴上长有钳,成千上万遍地都是;

遇子方虫,则以钳搏之,悉为两段。

它们遇上子方虫,就用嘴上的钳跟子方虫搏斗,子方虫全都被这虫咬成两段。

旬日子方皆尽,岁以大穰。

十天后,子方虫全被消灭,年末因此而获得大丰收。

其虫旧曾有之,土人谓之“傍不肯”。

这种虫过去曾经有过,当地的人称它为“傍不肯”(意为这虫的旁边容不得害虫)

选自沈括《梦溪笔谈》

庆州界:庆州地域

方:正当

为:成为

之:的

害:危害

一虫:一种昆虫

其:它的

喙:本是鸟兽的嘴 这里指子方虫 嘴

蔽:遮盖

则:就

以:用

之:代指方虫

悉:全都

为: 成为

皆:都

旬日:十天

岁:年成,收成

以:因为【“以”只有“因为”的意思,没有“因此”的意思,其实后面省略了代词“之”,其为“岁以(之)大穰”,“以之”译为“因为这样”,就相当于“因此”。】

大穰:大丰收

其:这样

旧:过去

曾:曾经

之:语气助词,无义

谓:叫 ,称作

之:代指那种昆虫(子方虫的天敌)

傍不肯:虫名。意思是这虫旁边容不得害虫。傍:即“旁”,旁边。

注:子方即为子方虫

现实意义

.有效地保护自然资源,积极开展生物防治充分发挥某些农作物的害虫的天敌的作用,降低农作物生产成品促进农业增产,保护生态环境的。

答案应该在里面吧!你自己看看。

3. 和《山市》类型相似的古文有哪些

童趣:一、[余忆童稚时,能张目对日,明察秋毫。

] 我回忆幼小的时候,能睁大眼睛对着太阳,眼力足以看得清极细小的东西。 余:代词,我。

张目:睁大眼睛。张,张开,这里是张得很大的意思。

明察秋毫:这是个成语,出自《孟子•梁惠王上》:“明足以察秋毫之末。”明,眼力。

察,看清。秋毫,秋天鸟兽身上新长的细毛,比喻极细小的东西。

开头这一句形容目光敏锐,既不怕强烈阳光的 *** ,又能观察入微,连极细小的东西也能看得清楚。 [见藐小微物,必细察其纹理。

] 看到细小的东西,一定要仔细观察它的花纹。 藐小:微小。

藐、小、微都是小的意思,句中“藐小”修饰“微物”。其:代词,相当于“它的”。

纹理:泛指花纹。物体上的花纹本来就不易辨认,如果物体极其细小,就更难看清楚。

必:副词,一定。“必细察”,强调了对观察的特别爱好和观察的仔细。

[故时有物外之趣。] 所以我时常有观察物体本身以外的乐趣。

二、[夏蚊成雷,私拟作群鹤舞空。] 夏天蚊群的飞鸣声像雷声一样,我把它们比作鹤群在空中飞舞。

私:私下,这里是“自己”的意思。拟:比。

舞空:即舞于空,介词“于”省略。 [心之所向,则或千或百果然鹤也。

] 心中想像的是鹤,那么呈现在眼前的或是成千、或是上百飞舞着的蚊子便果真(觉得它们)是鹤了。 之:助词,没有实在意义。

所向:名词性短语,指想像的景象。则:连词,那么。

或:连词,或者。果然:副词,真的,果真。

[昂首观之,项为之强。] 仰起头来观赏这种景象,脖颈因此都僵硬了。

第一个“之”代“群鹤舞空”的景象;第二个“之”代“昂首观之”的动作。为 (wèi):介词,表原因,可作“因为”讲。

[又留蚊于素帐中,徐喷以烟,使其冲烟飞鸣,作青云白鹤观,果如鹤唳云端,怡然称快。] (有时)我又把蚊子留在白色的蚊帐里,用烟慢慢地喷它,使它冲着烟雾飞叫,(把这种情景)当做青云白鹤图来看,果真就像鹤在云头上高亢地鸣叫,令人高兴得连声叫好。

素:本是白色的生绢,引申指白色的。徐喷以烟:即以烟徐喷之。

宾语“之”省略,介宾短语“以烟”置于“喷”后。其:代蚊子。

作……观:即“当……看”。怡然:喜悦的样子。

然,助词,作词尾,可以作“……的样子”讲。称快:喊痛快。

称,说,声称,这里是喊、叫的意思。 三、[于土墙凹凸处,花台小草丛杂处,常蹲其身,使与台齐,定目细视。

] 我常在坑洼不平的土墙边,杂草丛生的花台旁,蹲下自己的身子,使身子与花台一样高,定睛细看。 于:在。

丛杂:多而杂乱。其:代词,相当于“自己的”。

使与台齐:就是使之与台齐,宾语“之”代身子,省略。齐,这里是一样高的意思。

[以丛草为林,以虫蚁为兽,以土砾凸者为邱,凹者为壑,神游其中,怡然自得。] 把繁茂的杂草看作树林,把昆虫蚂蚁看成野兽,把泥土瓦砾突起的地方看作山丘,低洼的地方看成沟谷,想像在里面游历的情景,真感到心情舒畅,自得其乐。

“以……为……”是固定结构。“以”是介词,组成介宾短语,作动词“为”的状语,相当于“把……当做……”。

神游:这里指在想像中游历。其:代想像中的山林。

自得:自己感到得意或安闲舒适。 四、[一日,见二虫斗草间,观之正浓,忽有庞然大物,拔山倒树而来,盖一癞蛤蟆也。

] 一天,看见两只虫子在草丛间相斗,我观看这一情景兴趣正浓厚的时候,突然有一个很大的东西,像推开大山,撞倒大树一般地闯了过来,原来是一只癞蛤蟆。 二虫:两只虫子。

古汉语常省略物量词。斗草间:即斗于草间,介词“于”省略。

之:代二虫斗。浓:程度深,这里是兴趣浓厚的意思。

庞然:很大的样子。庞然大物:很大的东西。

拔山:把山移开,形容力气大。拔,原意是用力抽出,这里是移的意思。

而:连词,表修饰关系。盖:连词,承接上文,解释原因,相当于“原来是”。

[舌一吐而二虫尽为所吞。] (哈蟆)舌头一伸,两只虫子就全被吞进肚里。

而:连词,表示“吐”和“吞”两个动作的承接关系,这里可解释为“便”“就”。为所:表示被动,可译为“被……”。

[余年幼,方出神,不觉呀然惊恐;神定,捉蛤蟆,鞭数十,驱之别院。] 我那时年纪还小,正看得出神,不禁“唉呀”地惊叫一声,感到害怕;心神安定下来,捉住蛤蟆,鞭打它几十下,把它赶到别的院子里去了。

方:正。出神:精神过度集中而有点发呆。

神定:心神安定。驱之别院:即驱之于别院,介词“于”省略。

4. 急

童趣》仿写

所谓之美,处处有之。用心观察,何处无美?

今日,师将吾等习《童趣》,吾自觉吾之“审美情趣”,大不如作者矣。

夏蚊成雷,大作其声扰人之,且咬人吸血,无恶不作,使人不得安宁。吾亦深受其害,恨之入骨。遂拍手击之,亡十余;施之以“敌敌畏”,又死数十。后诱蚊囚于室,燃蚊香,使之闻烟而殒。不时,蚊纷落,吾反为之怡然称快。

吾常于土墙凹凸处,花台小草丛杂处,蹲其身,使与台齐,捣蚁穴,捉虫蚁、扒杂草,敲土砾,将此处动植物斩尽杀绝:虫蚁溺之、焚之、碾之,丛草焚之、揉之、弃之,时常如此,乐此不疲。

一日,见一杂草根深蒂固,拔之,劲渐大,忽有丑陋之物,连滚带爬而来,盖一蛙矣。吾大惊,后转惊为怒,捉蛙,缚其手足,送与朋友玩耍。

吾当初熏蚊、捣穴、捉虫、拔草、敲土、捉蛙之时,并未有愧疚之感,却觉理所当然,更无“美”之可言。呜呼!若吾早知此情此景竟有如此之情趣,必将细观察,精研究,怎会去如此摧残?所谓之美,处处有之。用心观察,何处无美?

5. 查一个古文(文言文差不多的)

狙公失猴 明 刘基《郁离子》

原文 :

楚有养狙以为生者,楚人谓之狙公。旦日,必部分众狙于庭,使老狙率以之山中,求草木之实,赋十一以自奉。或不给,则加鞭捶焉。群狙皆畏苦之,弗之违也。一日,有小狙谓众狙曰:“山之果,公所树与?”曰;“否也,天生也。”曰:“非公不得而取与?”曰:“否,皆得而取也。”曰:“然则吾何假于彼而为之役乎?”言未既,众狙皆寤。其夕,相与伺狙公之寝,破栅毁柙,取其积,相携而入于林中,不复归。狙公卒馁而死。

译文:

楚国有个人,养猕猴为生,楚国人叫他「狙公」.每天早上,他一定在庭院中分派猕猴工作,教老猴率领著小猴子上山去,摘取草木的果实,抽十分之一的税来供养自己.有的猴子数量不足,就鞭打他们.猴子们怕死了,觉得很苦,却不敢违背.有一天,有只小猴子问大家说:「山上的果子,是老头子种的吗」大家说:「不是啊!是天生的.」又问:「没有老头子我们就不能去采吗」大家说:「不是啊!谁都能去采.」又问:「那们我们为什麽要仰赖他,还要被他奴役呢」话还没说完,猴子全懂了.当晚,群猴一起等候狙公睡著的时候,就打破兽栏,拿走存粮,一块儿跑进森林,不再回来了.狙公最后活活饿死.

郁离子说:世上那种卖弄权术奴役人民而不依正道来规范事物的人,就像狙公吧!只因人民昏昧尚未觉醒,才能让他得逞,一旦有人开启民智,那他的权术就穷尽了.

6. 文言文摘抄

余忆童稚时,能张目对日,明察秋毫,见藐小之物必细察其纹理,故时有物外之趣。

夏蚊成雷,私拟作群鹤舞于空中,心之所向,则或千或百,果然鹤也;昂首观之,项为之强。又留蚊于素帐中,徐喷以烟,使之冲烟而飞鸣,作青云白鹤观,果如鹤唳云端,为之怡然称快。

余常于土墙凹凸处,花台小草丛杂处,蹲其身,使与台齐;定神细视,以丛草为林,以虫蚁为兽,以土砾凸者为丘,凹者为壑,神游其中,怡然自得。

一日,见二虫斗草间,观之,兴正浓,忽有庞然大物,拔山倒树而来,盖一癞虾蟆,舌一吐而二虫尽为所吞。余年幼,方出神,不觉呀然一惊。神定,捉虾蟆,鞭数十,驱之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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