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派遣假外包的合同有效吗

如题所述

在现实生活中,有很多承包人与发包人签订承包合同后,自己不按承包合同的约定完成承包事项,而是将承包合同的内容外包给第三方完成,从而收取一定的费用,民法典中假外包合同有没有效的?小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民法典中假外包合同有效吗
      民法典规定,假外包合同如果不是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示,不具有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 【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百四十六条 【虚假表示与隐藏行为的效力】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二、合同欺诈的常见手段
      1.伪造合同
      欺诈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伪造合同主体、伪造合同内容等手法,凭空捏造或者虚构合同,骗取他人的财物。可以是伪造合同,直接套取他人财物;也可以是先伪造一份合同,并用此合同引诱他人与之签订合同,骗取财物。
      2.货物引诱
      欺诈方利用一些单位或个人急需某种紧缺或畅销商品的心理,谎称能提供诸如钢材、汽车、铝锭、彩电之类的紧俏商品,签订虚假的购销合同,骗取对方的定金或预付款。这种打法使欺诈方伪装成供货方当事人实施的。
      3.盗用、假冒名义
      盗用、假冒名义可以是假冒知名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理人、业务负责人,利用伪造的证明文体与对方签订合同;盗用他人盖好合同专用章的合同纸、介绍信、合同占用章,冒充该公司与他人订立合同;用他人已经作废或者遗失的合同纸、介绍信、合同专用章,冒充该公司的业务人员与他人订立合同;擅自刻制他人印章,冒充他人,打着别人的招牌与人签订合同。
      4.虚构主体
      欺诈方伪造营业执照,虚构企业名称、资金、经营范围等,采用根本不存在的或者未经依法登记注册的单位与他人订立合同,骗取他人财物。
      5.谎称专利技术引诱
      欺诈方虚构能带来高额利润的专利、高新技术,打着包技术、包设备、包培训、包回收、包利润的幌子,引诱对方签订合同,连续骗取对方的转让费、培训费、设备费。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意思表示真实的民事法律行为才具有法律效力的。所以假的外包合同是虚假意思的表示,不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可以不履行合同中约定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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