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门诊统筹怎么办理

如题所述

异地就医备案:
1、办理备案平台
线上办理: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
线下办理:参保地医保经办服务窗口。
2、备案材料:
线上办理:包括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和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实名认证后签署《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备案个人承诺书》并上传提交;
线下办理:包括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和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参保人员携带居民身份证、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等有效身份证件,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填写《医疗保障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城镇职工参保人员门诊统筹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异地居住人员(包括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和常驻异地工作人员)按规定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后,应在居住地选择开通异地门诊费用直接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持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直接联网结算。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一个参保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为在职职工1500元、退休人员2000元,普通门诊统筹支付限额不计入职工医保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异地就医报销比例:
基层及二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在职职工55%,退休人员65%。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在职职工50%,退休人员60%。
综上所述:不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异地居住人员在备案居住地未开通异地就医门诊直接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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