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辽宁考区报名简章
经财政部、人事部研究决定,200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定于2009年5月16日、17日举行。根据财政部、人事部《〈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财会[2000]11号)及有关文件的规定,现将辽宁考区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简章公布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本规定上述所列的基本条件外,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三)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本规定上述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5.取得博士学位。
(三)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初级资格的人员,具备本规定上述所列的基本条件,也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二、考试科目
(一)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
(二)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财务管理、经济法和中级会计实务。
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中级考试的人员,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全部科目考试均合格者,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
三、考试大纲
200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继续使用2008年度考试大纲。
四、报名手续
2009年度辽宁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全部实行网上报名。凡符合报名条件申请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登陆辽宁会计网(网址),点击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按纽,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
通知全文
参考资料:http://hi.baidu.com/luanwu99/blog/item/88e31d99484e0c0f6f068c7b.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