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自由权,是指公民在法律范围内有独立行为而不受他人干涉,不受非法逮、拘禁,不被非法剥、限制自由及非法搜查身体的自由权利。人身自由权的主要包括身体自由权和精神自由权。传统民法把自由权分为公法自由权和私法自由权。
身体自由权也称作行动的自由权,是指自然人按照自己的意志和利益,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作为和不作为,不受非法限制、剥夺、妨碍的权利。身体自由权所包含的,是自然人自由支配自己外在身体行动的权利。精神自由权,也称作决定意思的自由、意志自由权。在现代社会,自然人依自己的意志和利益从事正当的思维活动,观察社会现象,是进行民事活动的前提,法律应当予以保障。精神自由权,是自然人按照自己的意志和利益,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自主思维的权利,是自然人自由支配自己内在思维活动的权利。
每个人都有人身自由权,但人身自由权的行使受到法律的限制。只有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人身自由权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