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易程序超过三个月未宣判

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简易程序超过三个月未审判,可以向上级法院投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六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 第一百七十条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审理期限不得延长。

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情复杂,需要转为普通程序审理的,可以转为普通程序,由合议庭进行审理。并及时通知双方当事人。审理期限从立案的次日起计算。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