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连级干部转业到质量技术监督局,是不是国家公务员身份?

我在河北省
据我所知,以河北为例,转到省质监局和石家庄市质监局的干部无论级别高低都是公务员,而下边县市就另当别论了,这是为什么

正连级转到地方后国家承认是公务员。
国家对军转事业单位里明确规定:
正连级以上可以直接转为公务员。其中连级是安排在乡镇,再上面的可以进机关,排长的话是没有的。
其他的则需要根据当地的政策来定,一般各个地区情况不一样,有的地区是需要参加统一组织的军转干部公务员录取考试,考上了才能成为公务员,随着现在公务员逐渐稳定,考取有一定的难度。而有的地区是采取打分制,按照打分排名,排名靠前的可以挑选到公务员岗位。
相关规定:
一、农村入伍的士兵享受城镇退役士兵安置政策。《兵役法》第56条第1项规定:“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的,按照本条第(二)项规定安排工作。”这里的“本条第(二)项”的内容是:“家居城镇的义务兵退出现役后,由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安排工作,也可以由上一级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在本地区内统筹安排……”
二、士官作转业安置。《士官退出现役安置暂行办法》第4条第2项规定:退出现役的士官服现役期间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的,作转业安置。
三、退役士兵作重点安置。多数地区规定,安置对象分为重点与一般,前者指转业士官、立二等功以上士兵、残疾士兵和在艰苦边远地区服役的士兵等;后者为其他士兵。安置原则是从优和保障重点安置对象的安置,兼顾一般对象的安置。
四、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增发一次性经济补助。有些地区规定,在规定金额的基础上,对残疾士兵、女兵和立二等功以上士兵增发一次性经济补助。
五、大学生入伍的士兵退役后复学有特别优待。2002年9月,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从全日制高等学校在校学生中征集新兵工作的通知》第4、5条规定:荣立两次三等功或荣立二等功、一等功、被授予荣誉称号的,复学后免交全部学费。在部队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原是本科生的可申请转到本校其他专业学习,原是专科生的可以免试转入本校同专业或相近专业的本科学习,属独立设置的专科学校的专科生,由学校报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安排;荣立二等功以上奖励的,所学本科专业毕业后,可免试保送所学专业研究生,部队转业干部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到配偶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也可以到其父母或者配偶父母、本人子女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1)自主择业的; (2)在边远艰苦地区或者从事飞行、舰艇工作满10年的; (3)战时获三等功、平时获二等功以上奖励的;
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按照下列条件和标准增发退役金: 荣立三等功、二等功、一等功或者被大军区级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分别增发月退役金计发基数的5%、10%、15%。符合其中两项以上的,按照最高的一项标准增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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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05-22
随着国家人事部和劳动部的合并,带有计划经济色彩的干部身份和工人身份将消失,非公务员统称职员.

同时随着国家公务员局的成立,以后公职人员只有公务员和非公务员之分.

所以,以后只有两种身份:

公务员:

归公务员局管理,一般需要考录进入.副处以上可以调入,受<公务员法>调整

职员:

除公务员以外的人员,归人社部管理,受<劳动法>调整

新旧对照:

重点是国家干部的范围缩小,公务员仅是占用行政编制,履行公职,国家供养的人员,是以前国家干部中的一小部分.原属于国家干部范围的事业单位中的或行政单位事业编的工作人员,统称职员.毕业生不管你是本科还是博士都不具有公务员身份,国家干部称谓已无任何意义,随着人事制度改革的深入,带有浓厚计划经济色彩的国家干部一词将消失!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6-03-05
正连干部在部队时副科级,专业到地方按照科员录用。
进入国家机关成为公务员现在必须通过公务员考试(对于复转军人可以是形式上的考试)。只要通过了,并取得行政编制就行了。
补充:各省的政策都不一样。在广东省就不是了。军转干部,副团以上的可以安排公务员。副团以下的一般给事业编制,连职以下的一般都是自谋出路。
第3个回答  2008-11-26
正连干部在部队时副科级,专业到地方按照科员录用。

进入国家机关成为公务员现在必须通过公务员考试(对于复转军人可以是形式上的考试)。只要通过了,并取得行政编制就行了。

补充:各省的政策都不一样。在广东省就不是了。军转干部,副团以上的可以安排公务员。副团以下的一般给事业编制,连职以下的一般都是自谋出路。

所以我才建议您去找当地的市一级的民政局。他们的军转办最清楚。
第4个回答  2008-11-26
有行政编制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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