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不应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的情形的是(  )

A.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办理投标事宜
B.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个人的账户转出
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方式一致

【答案】:D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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