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纠纷应该找哪个部门

如题所述

土地纠纷找哪个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土地纠纷处理方法

第一条为依法、公正、及时地做好土地权属争议的调查处理工作,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土地权属争议,是指土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归属争议。

第三条调查处理土地权属争议,应当以法律、法规和土地管理规章为依据。从实际出发,尊重历史,面对现实。

第四条县级以上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土地权属争议案件(以下简称争议案件)的调查和调解工作;对需要依法作出处理决定的,拟定处理意见,报同级人民政府作出处理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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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3-04-23

土地纠纷可以找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来处理。土地发生纠纷,先找村委会调解。调解不好,再找乡镇所调解,最后找法院合法解决。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对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处理土地纠纷必须坚持维护社会主义公有制,保护国家、集体的土地所有权,维护单位或公民个人的合法使用权。处理土地纠纷涉及各有关部门的,应同有关部门共同协商,正确处理好部门之间的关系,进一步共同管好用好土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四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土地纠纷最有利的证据是什么

土地纠纷最有利证据主要包括:1、人民政府颁发的确定土地权属的书证;2、人民政府或主管部门批准征用、划拨或者出让方式批准使用土地的文件;3、争议双方当事人依法达成的书面协议;4、人民政府或者司法机关处理争议的文件或者附图;5、其他有关证明文件。

第2个回答  2024-01-19
你好,如果是土地权属纠纷,可以先找村委会,经过村委会之后仍没有解决,可以由人民政府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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