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道路上行走时横列不要超过2个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六条行人列队在道路上通行每横列不得超过2人,但在已经实行交通管制的路段不受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人行横道信号灯表示:
1、绿灯亮时,允许行人过人行横道;
2、红灯亮时,行人禁止进入人行横道,但已经进入人行横道的可以继续通行或在道路中线等候。
第四十三条道路、铁路的平面交叉口两盏红灯交替闪烁或者一盏红灯亮着,意味着车辆和行人不得通行;红灯熄灭时,允许车辆和行人通行。第四十三条道路、铁路的平面交叉口两盏红灯交替闪烁或者一盏红灯亮着,意味着车辆和行人不得通行;红灯熄灭时,允许车辆和行人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