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玉林市教育局直属学校赴广西民族大学公开招聘教师110人 ?

如题所述

为适应我市教育改革和发展需要,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举办2023年全区中小学教师现场双选会的通知》(桂教学生〔2020〕9 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的有关规定,广西玉林市教育局直属学校(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定于2023年5月30日在广西民族大学面向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共1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学校、岗位及人数
玉林市教育局直属学校计划招聘教师110名,详见附件《玉林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3年5月赴广西民族大学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指2020届高校毕业生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下同),且年满18岁。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
(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人民教师的义务,遵守学校的纪律。
(五)具有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2023年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3年7月31日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正常毕业但因疫情影响毕业证书颁发延后的,从其规定,但不应超过规定的试用期时间)。
(六)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尚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可先进行报名参加应聘,如被聘用,需在一年试用期内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否则依法解除聘用合同和取消聘用资格。
(七)身心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其他条件详见《玉林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3年5月赴广西民族大学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
三、招聘时间、地点
时间:2023年5月30日
地点:广西民族大学思源湖校区李宁田径场(南宁市西乡塘区大学西路158号,乘地铁1号线到鹏飞路站A出口直行100米)。
四、现场招聘程序
玉林市教育局直属学校采取双向选择的招聘方式,接受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高校毕业生、“双一流”高校和其他列入广西一类本科招生的普通高校(含专业)本科毕业生报名。市直非示范性普通高中招聘急需紧缺教师的,可放宽到取得普通高校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的高校优秀毕业生。
(一)接受报名及资格审核。时间:2023年5月30日9:00-11:30,地点:广西民族大学思源湖校区李宁田径场(玉林市教育局招聘展位)。各招聘单位接受应聘、咨询,与应聘人员开展面谈,对应聘人员提供的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专业成绩表、获奖证书等材料进行审核。
(二)择优确定面试人选。玉林市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委编办及用人学校组成的公开招聘工作组,依据面谈情况和应聘人员的政治道德品质、学历条件、教师资格条件、专业能力、毕业生综合素质排名、教育教学素质潜能等多方面条件,择优确定面试人选。
(三)进行面试。招聘工作组采取试讲(讲课)形式,对面试考生按有关规定进行面试考评,综合考察应试者掌握本专业知识的程度、临场应变、分析判断、语言表达、解决实际问题和教学思路及设想、教学过程展示等能力。
(四)确定拟聘用人员并签订就业协议。根据面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并经招聘工作组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并与应聘者现场签订就业协议书。
特别提示:
1.报考人员报名前注意核对所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本人所持专业必须要与报考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才能符合报考条件。本人所持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设置要求不一致且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9年版)》中没收录的,必须现场提供所学专业内容与报考岗位专业内容80%以上相同的书面证明材料。专业设置请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9年版)》进行核对。
2. 配合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报名时,一定要科学佩戴口罩,扫码出入,并提前申请好健康码,以便验证。
五、其他有关手续
(一)考核。由招聘单位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成2人及以上组成考核组,负责拟聘人员的考核工作。同时对拟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如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者自愿放弃的,可由招聘单位提出申请,报主管部门同意,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核。
(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拟聘人员自理。体检不合格或未参加体检者不能列入聘用对象,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者自愿放弃的,可由招聘单位提出申请,报主管部门同意,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按照要求对递补人员进行考核、体检。
(三)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及基本情况在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玉林市教育局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
(四)聘用。对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并由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依法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
六、有关待遇
(一)标明“事业编制”岗位招聘的教师纳入编制管理,由玉林市财政统一发放工资,依法享受国家、广西壮族自治区和玉林市规定的教师待遇。
(二)采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招聘的教师,经编制部门登记备案,由玉林市财政统一发放工资,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岗位竞聘等方面享受在编人员同等待遇。
七、联系电话
玉林市教育局教师工作科 0775-2684011
玉林市第一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0775-3894851
玉林高级中学 0775-2908015
玉林市第一中学 0775-2080909
玉林实验中学 0775-2850162
玉林市育才中学 0775-3285669
玉林市田家炳中学 0775-2689478
玉林市第十中学(玉林高级中学南校区) 0775-3890028
玉林市第十一中学 0775-2083161
玉林市福绵高级中学 0775-2211860
玉林市新桥高级中学 0775-2453338
玉林市大府园中学 0775-2698090
玉林高级中学附属初中 0775-2684866
玉林市幼儿园 0775-2836376
玉林市第二幼儿园 0775-2812350
玉林市第三幼儿园 0775-2673236
玉林市特殊教育学校0775-2660597
玉林市中小学生综合实践教育学校0775-6236679
监督电话 0775-26858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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