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20-03-22
美国移民局行政改革法规已于2019年11月21日正式生效:投资TEA地区项目,投资金额从50万美元增长至90万美元(约636万人民币);投资非TEA地区项目,投资金额从100万美元增长至180万美元;此外投资金额,每5年为单位还将按照通胀系数调节。
最近美国EB-5在4月仿佛要“变天”,移民局做了2项动作。
01,
3月17日,美国移民局公布2020年4月,EB-5类别调整身份申请提交时间以表A(2015年5月15日)为准,关闭表B。
表B四月取消,三月依然开放,所以优先日在2015年12月15日之前的EB-5申请人,如果希望在美国境内递交I-485申请,时间紧迫,投资人需尽快决定。
02
,2020年1月底,USCIS美国移民局发出公告,将从3月31日起变更I-526申请的审批规则,变更为visa availability approach (VAA)。
对于第二项,近日针对该规则的细节和实施方法,移民局EB-5办公室主任Sarah Kendall通过电话会议向全世界EB-5投资人做出了相关解释。
移民局EB-5办公室主任Sarah Kendall表示:
VAA并非会一直作为I-526审理的原则,之后将会根据实施情况而做出调整。而长年以来,除去中国等EB-5大户的几个国家之外,全世界其他国家实际的签证发配数额并不高,加上现在EB-5投资款的涨价,相信将来的这个趋势会延续下去,因此实施新规之后,对于中国投资人的影响并不会像人们想象中的那么严重。
Sarah表示,新规实施后将会依据申请人国家的表B是否显示(current)——无排期,如果该国的表B处于current,就可以优先审理。
目前,有排期的3个国家中,仅中国大陆出生的申请人在表B出现排期,因此也只有这些(2015年12月15日之后的优先日)EB-5申请会被暂时延期审理,别的国家的申请都会优先审批。
布鲁金斯学会智库的一份报告显示,EB-5签证项目的一半接收人(即投资者及其家人)来自中国,还有许多则是来自韩国和中国台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