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公司签了两年劳动合同,做了快一个月了太累受不了啦可以辞职吗?

由于是工厂 干了一个月太累受不了啦,想走人 ,去问领导不让离职,他说签了合同,要坐满合同期两年才能走?怎么办,合法吗?

你好!可以辞职的。
员工在试用期内提出离职3天内就可以办理离职手续,转正后的员工,需要提前1个月的时间。所以你做的时间还不到1个月,说明你还在试用期内,你提前3天告知企业就可以了。
企业没有任何权利不让员工辞职,也不得以不发工资等形式威胁员工,企业只能要求员工把工作做好交接,到时间让员工离开,且需要提供离职证明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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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4-18
你好,当然可以辞职,提前一个月写辞职报告,一个月之后走人就可以了。合同又不是卖身契。根据我国的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如劳动者需要辞职,要提前一个月提出辞职。也就是说,不管公司同不同意,你提前一个月将辞职报告交上去,要保留交辞职报告的证据,一个月之后走人就可以了。如果公司扣你工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只是自己辞职,公司是不需要给你补偿的。
第2个回答  2021-04-18
应该属于试用期,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可以提前3天申请辞职,公司不批准辞职的,可以反映到就业局解决,要求公司按期解除劳动合同。
第3个回答  2021-04-18
可以,劳动者有辞职的自由,受法律保护。试用期提前三天,转正后提前三十天通知单位,无需什么理由即可。也单位协商一致,也可以提前离职。
第4个回答  2021-04-18

劳动者依法享有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提前30日或3日通知单方解除】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提前通知单方解除】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立即解除】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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