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北京的供暖问题。小区是由物业自己的锅炉房供暖,但是今年进入供暖季度之后,温度就一直不达标。11/15~11/16 - 根本就没有暖气11/17~11/18 - 室内温度很低,只有部分暖气片有温度,其它暖气片都是凉的。我想知道如果向物业索赔,走司法程序,应当如何取证?业主的联名签字在法院那边是有效的吗?因为是直接利害关系人,这种供词法院能采信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