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供暖不达标,如何取证索赔?

这是北京的供暖问题。小区是由物业自己的锅炉房供暖,但是今年进入供暖季度之后,温度就一直不达标。
11/15~11/16 - 根本就没有暖气
11/17~11/18 - 室内温度很低,只有部分暖气片有温度,其它暖气片都是凉的。
我想知道如果向物业索赔,走司法程序,应当如何取证?业主的联名签字在法院那边是有效的吗?因为是直接利害关系人,这种供词法院能采信吗?

我做供暖的。
一般每个城市都有供热最低保障室内温度。
有的是16度、有的是18度,
好像东北那疙瘩是22度

1、
暖气不热,
取证
需要评测室内温度,不能以供热公司或者住户测量的温度为准。
要由经认可的第三方测量机构进行。
其他证明不足以支持。

2、
11/15~11/16 - 根本就没有暖气
这个物业应该无从抵赖
业主供词,足以证明。

3、
11/17~11/18 - 室内温度很低,只有部分暖气片有温度,其它暖气片都是凉的。
这是供热系统没有调整好的问题,
物业有理由推托。

4、
要维权
首先要看自己的供热协议,或者物业管理协议。
看明免责条款。
不然,
白跑一趟,费心费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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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8-11-23
楼主,看你的意思已经是要索赔了,找政府部门协调是不可能了,我觉得楼主这事得分两部走。
第一步打1600148(司法局下属的法律援助热线,只能用座机拨打),先问清如何取证和司法流程,优先取证。
第二步等取证完了,可你也不能这么冷一冬天吧,这刚开始供暖,你可以找供暖单位协商,不行打12345(市长热线)要求帮助解决供暖,那里解决供暖速度还行。
我多说一句啊,司法这东西真的比较耗人,你要真想打这官司的做好思想准备。心里话,赶紧让家里恢复供暖才是正道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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