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情形有哪些

如题所述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网友咨询:
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情形有哪些
律师解答:
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的法定情形有: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在法律规定的情形出现时,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劳动者已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3)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律师补充:
劳动合同无固定和有固定的区别:
1.合同的订立不同。固定期限合同订立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无固定期限合同订立除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协商订立;
2.合同终止时间是否确定。固定期限合同有明确的合同终止时间,无固定期限合同无明确的合同终止时间;
3.存续期限不同。固定期限合同有存续期限,无固定期限合同一般存续到劳动者退休。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