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资质及对应监理能力的明确规范,信息产业部并未有具体规定。然而,在各省的管理办法中有所提及,以《山东省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管理办法 (试行)》为例,该办法将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分为甲、乙、丙三个等级,并明确了不同资质等级所对应的监理能力。具体如下:
资质等级与建设总额
甲级:可监理各类信息化工程
乙级:建设总额在1000万以下
丙级:建设总额在500万以下
综上所述,不同等级的监理资质对应不同的工程规模与范围。甲级资质的监理单位能够承担各类信息化工程项目,乙级及丙级资质的单位则分别限定了1000万以下及500万以下的工程总额,以此区分不同等级监理单位的监理能力与业务范围。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资质,是指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所取得的监理资质,是一处执业许可。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资质,分甲、乙、丙三级。不同资质等级允许监理的信息系统工程建设总额是不同的。种类资质由信息产业部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证工作办公室给予资质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