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条件:
1、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9个月以上,且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开户9个月以上。
2、所在单位不得欠缴住房公积金
3、除托管职工外,住房公积金账户应为正常缴存状态。
(二)住房消费类提取条件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本人和配偶无所有权住房,租住住房的月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
4、支付公共租赁住房租金的
(三)销户类提取条件
1、离休、退休的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3、出境定居或赴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4、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或户口不在本市的
(四)购房类提取条件
1、购买商品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a.现金购买具有所有权商品房且未办理购房贷款
b.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且所在单位不得欠缴住房公积金;
扩展资料:
职工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部分或全部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国或者赴港、澳、台定居的;
(五)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七)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或户口不在本市的;
(八)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九)男职工年满55周岁、女职工年满45周岁,连续失业两年以上且家庭生活困难的;
(十)部分、全部丧失劳动能力或者遇到突发性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十一)本人或者配偶因患有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十二)符合公积金管委会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符合前款第(一)、(五)、(六)项情形之一,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不能满足使用时,其配偶可以提取自身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符合前款第(八)、(十)项情形之一的,其配偶可以提取自身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规定
职工符合规定提取条件的,应提供本人身份证、相应证明材料及复印件等。由代办人办理的,提供委托书及代办人身份证。相应的证明材料应包括:
1、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和付款凭证。
2、购买二手房的,提供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协议或房屋所有权证、契税完税凭证。;
3、建造、翻建住房的,提供规划部门建房、翻建批准文件、支付费用凭证。
4、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有资质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证明、房屋权属证明、工程预决算及支付费用凭证。
5、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提供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借款合同、银行出具的还款证明。
6、租赁自住住房的,提供经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房租发票、家庭收入证明。
7、离休、退休的,提供本人离、退休证明或劳动人事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8、出境定居的,提供户籍注销证明或出境定居的证明。
9、死亡、被宣告死亡的,由其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供缴存人死亡证明或被宣告死亡证明、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身份证、继承权或受遗赠权证明、公证书。
10、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提供民政部门发放的最低生活保障证明。
11、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或失业证明。
12、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和材料。
扩展资料:
申请条件:
1、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
2、房屋坐落地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且在申请提取人或配偶的户籍或实际工作地;房屋坐落地在户籍所在地的,需提供户口簿或其他有效户籍证明;房屋坐落地在实际工作所在地的,需提供单位相关证明文件。
办理流程:
1、委托代理的,受托人是委托人配偶的,提供受托人身份证明和委托人与受托人婚姻关系证明;受托人非委托人配偶的,提供受托人身份证明和明确委托代理事项的委托书。
2、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在贷款期限内、贷款本息还清前,本人及配偶累计提取额度不超过应偿还贷款本息额。借款人可多次提取住房公积金,各次提取时间应间隔12个月以上。
3、首次提取金额为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以后每次本人及配偶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当年应偿还贷款本息额,以前年度未提取的,不再累计计算提取额度。
参考资料: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提取
职工因偿还购买自住住房商业贷款本息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需要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提取人有效身份证明。
2、公积金联名卡。
3、职工配偶参与提取的,提供婚姻关系证明。
4、个人住房贷款合同。
5、前次提前偿还本市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办结后已还款证明(该笔贷款办理过提前偿还本市商业贷款本息的需提供)。
6、该笔贷款在中国人民银行(以下称央行)征信系统的查询结果,央行征信系统中无该笔贷款合同信息的,不准予提取。
申请条件:
1、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
2、房屋坐落地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且在申请提取人或配偶的户籍或实际工作地;房屋坐落地在户籍所在地的,需提供户口簿或其他有效户籍证明;房屋坐落地在实际工作所在地的,需提供单位相关证明文件。
办理流程:
1、委托代理的,受托人是委托人配偶的,提供受托人身份证明和委托人与受托人婚姻关系证明;受托人非委托人配偶的,提供受托人身份证明和明确委托代理事项的委托书。
2、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在贷款期限内、贷款本息还清前,本人及配偶累计提取额度不超过应偿还贷款本息额。借款人可多次提取住房公积金,各次提取时间应间隔12个月以上。
3、首次提取金额为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以后每次本人及配偶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当年应偿还贷款本息额,以前年度未提取的,不再累计计算提取额度。
根据《大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公积金提取分为部分提取和销户提取,根据不同的情况,所需要提供的材料也不同,需要具体情况参照具体办法。
参考资料: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提取,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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