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需要解决的问题?

我今年30岁,没有孩子三年前仓促的与现在的老公结婚,婚后才知道他是当地有名的吃喝嫖赌的人,去年9月份他又赌博欠了几万块钱的债务,还在外面有女人,现在他一心想跟那女人在一起要跟我离婚,我不同意他决定上法院起诉离婚,我的具体情况如下:
1。我是外的人嫁在这里户口去年迁来的,离婚后户口问题怎么解决?
2.我老公没有房子,现在住的房子是公公婆婆的,他没有任何财产还欠了几万块钱的赌债,离婚后我的住房问题怎么解决,我这几年的青春
能否得到赔偿。
请大家帮帮我。
1.我有和他对话的录音,录音中他坦白承认了与那女人的关系,那女人还为他怀过孩子。但现在他说和女人分手了。
2。我知道他还和那女人有联系,并一心想离婚和她在一起。 这几年我一点也没依靠他生活,可以说没花过他一分钱吧,倒是他从我这里拿了几千块。
我现在该怎么办?

需要解决的问题主要是对婚姻存续期间的夫妻拥有的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同时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一、财产分割规定如下:
1,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
2,夫妻共同财产依法平均分割,如果夫妻双方有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如何分配的,按约定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抚养权归属
离婚时抚养权的归属,可以双方协商,一旦协商不成,则需由法院判决。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一般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进行:主要考虑以下因素:夫妻双方的学历、工作、收入、年龄、家庭环境、子女的年龄等。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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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1-22
  网友你好
  依照你描述的情形,首先要明确,你现在是想挽回感情还是只是考虑离婚后问题而拒绝离婚?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很显然,你丈夫符合一三情形,但他作为过错方,肯定不会在起诉中提及这些,只会举出其他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要求离婚,这样一来,如果你很想维持婚姻,积极举证,那么一审法院判决不准许离婚的几率很高,但一般情况下,如果当事人坚持离婚,会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基本上会准许,但这样一拖,他想离婚得耗上很长时间、、、
  其次,户口问题,原来你们夫妻只有一个户口本(一般户主是丈夫),离婚后要去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进行分离,每人一个户口本,分别是自己的户主,如果有变动,也可以迁出
  再次,法律明文规定,离婚中,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至于无过错方提起离婚过错损害赔偿的时间,根据《婚姻法》解释(一)的相关规定,必须在离婚时一并提起,符合《婚姻法》第46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基于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1年内单独提起诉讼。当然,你一定要拿到他有外遇的证据,才能拿到一点赔偿啊
  最后,建议你咨询律师积极应对,祝你好运了!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0-01-22
1、离婚不处理户口;

2、赌债是不受法律保护的,青春损失赔偿不会得到法律支持。有夫妻共同财产就分割,没有就不分。法律关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方法,仅有一条原则性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至于司法实践中,基层法院如何适用上述原则,可以说操作手段很灵活。不同的法院有不同的惯例,这些问题可以当面咨询本地婚姻法律师。
第3个回答  2010-01-22
离吧,这样的婚姻你要怎么过下去呢,你的户籍在结婚时就迁入,离婚后还是会在那里,他要起诉离婚,我想你还是比他先起诉的好,要不然,他欠下的债在离婚时你们就得一人还一半,这样的话你不划算,你就好在找些他和那女人的证据,这样的话你还可以不用帮他还债,而且还可以叫他给你补偿。相关的事,你就好找律师咨询。
第4个回答  2010-01-22
离吧,你不觉得痛苦吗,这样生活?
1.离婚不会影响你的户口
2:对于你老公的赌债,你要向法院提出证据,证明那笔钱款不是为了你们两个人共同生活等目的而产生的,要不然夫妻财产,债务共享的条例会让你共同承担的
3.由于房子是你公公婆婆的,所以你没有分房子的权利,至于青春赔偿,结婚时是你情我愿的吧?所以难.
自己找房子租啊,女人干嘛要依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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