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收到法院调解书起法律效力吗

如题所述

要看所谓的 “没有收到”怎么定义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的规定 九十七条之规定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判决。由此可见,签收是生效条件,送达签收前反悔是不生效的条件。反悔可以明示可以默示做出。

在诉讼开始,法院通常都要求双方签地址确认书,如果按照确认地址邮寄送达,没有收到,我认为属于送达成功,因为调解的具体内容和过程都已经进入笔录。未签收并不代表反悔。但如果是故意拒签,或者离开住所地,我认为就是反悔的意思表示,当法院问为什么拒签或者为什么没有人接收时,你也会表达出反悔的意思。所以不生效。

目前法院通常送达,都是要求双方当事人或者代理人到庭取调解书,这种不会出现没有收到的情况,如果不去,法院会电话问你为什么不来取,你到时候再表示反悔,自然也就不生效了。

最后就是当庭表示反悔,比如开庭调解双方达成协议,法官会现场制作调解书,这个时候,你退庭了,或者你说 不行 我反悔了,调解书也制作出来了,但是你不在送达回证上签字,也是反悔,也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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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04-07
一经签字就不能反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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