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情况自查是干吗的?

今天接到地税通知,让写自查报告。以前没遇到过这样的通知,不知道这是什么目的。只是针对所有税源户或某些税源户做的普遍的调查,还是税务上门稽核前的特定步骤?

纳税情况自查,是税务机关要求纳税人对某一时段内某一或某些税种纳税义务履行情况进行的自查自纠行为。
法律分析
如果流量远远低于保证精确度的最小流量,将导致无输出(如涡街流量计)或输出信号被当作小信号予以切除(如差压式流量计),这对供方来说都是不利的,有失公正。为了防止效益的流失,对于一套具体的热能计量设备,供需双方往往根据流量测量范围和能够达到的范围度,约定某一流量值为“约定下限流量”,而且约定若实际流量小于该约定值,按照下限收费流量收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可以根据需要设置计量检定机构,或者授权其他单位的计量检定机构,执行强制检定和其他检定、测试任务。执行前款规定的检定、测试任务的人员,必须经考核合格。这一功能通常在流量显示仪表中实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区的需要,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经上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企业、事业单位根据需要,可以建立本单位使用的计量标准器具,其各项最高计量标准器具经有关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计量检定工作应当按照经济合理的原则,就地就近进行。计量检定必须按照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进行。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由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制定。
法律依据
《税收征管法》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第五条 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税收征收管理工作。各地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的税收征收管理范围分别进行征收管理。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税收征收管理工作的领导或者协调,支持税务机关依法执行职务,依照法定税率计算税额,依法征收税款。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支持、协助税务机关依法执行职务。税务机关依法执行职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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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11-15
纳税情况自查,是税务机关要求纳税人对某一时段内某一或某些税种纳税义务履行情况进行的自查自纠行为。纳税人接到通知后,要严格对照税法规定,对本公司纳税义务履行情况进行认真自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涉及补税的要及时补税。一般情况下,税务机关对纳税人自查自纠补交的税款,只补税和加收滞纳金,而不予以处罚。自查后被税务机关查出来的问题的处理,一般比较严格,会涉及到处罚。

纳税情况自查,有普查,也有的只针对个别被列为检查对象的纳税人。终于你公司属于什么情况,需要详询主管税务局。追问

如果是普查,税务网站上应该会贴通知吧,看了一下没有,貌似是私下通知,那就应该是有针对的咯?

追答

不一定的。去税务局打听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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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3-11-15
自查发现有漏税,马上缴纳税务不追究罚款,如果税务机关查出,一是税款全额清缴,二是涉及到罚款和滞纳金。追问

是否只针对上门稽核的单位要求做自查,还是普查?

追答

给下的通知,你这个企业就要自查,把自查情况向税务机关汇报,如有漏税马上交上。

第3个回答  2019-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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