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三个刑诉法的问题: 1、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有什么区别? 他们的针对的对象分别是什么?有什么区别?

有三个刑诉法的问题:
1、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有什么区别?
他们的针对的对象分别是什么?有什么区别?
2、是不是能采取取保候审的都能监视居住?或是相反?
3、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的采用有没有先后顺序呢?

1、取保候审是缴纳一定的保证金,犯罪嫌疑人回家等候审讯;监视居住是对怀疑对象在家外采取监视的一种行为。
取保候审针对的对象是对犯罪嫌疑人已经掌握了一定的证据,而且社会危害性不大的犯罪嫌疑人。监视居住是只是怀疑,没有确凿的证据,还在取证阶段的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比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已经明显。
2、采取取保候审的,不一定监视居住,监视居住的也不一定能够取保候审
3、监视居住是取证的一种手段,取保候审是审判或侦破案件的一个阶段。如果要先后顺序,监视居住先,取保候审再后。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8-03-09
一、适用条件不同:
1、取保候审:
①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②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
③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幼儿的妇女,
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 ④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⑤持有有效出境证件,不需要逮捕但又可能逃避侦查的;
2、监视居住:
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
①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②怀孕或者正在不如自己婴儿的妇女;
③系生活不能自理人的唯一扶养人;
④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的;
⑤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特殊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更为适宜的;
⑥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  
二、是否可以申请不同:
1、取保候审:可以 申请主体: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以及律师;
2、监视居住:不能。  
三、执行地点不同
1、取保候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居住的市、县。
2、监视居住: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无固定住处的,可在指定居所执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障碍的,经上一级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居所执行)24小时内通知家属。  
四、应遵守的规定不同
1、取保候审
①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②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③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④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⑤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改变的,在24小时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公检法根据案件情况,可以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①不得进入特定场所;
②不得与特定人接触或者通信; ③不得从事特定活动;
④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2、监视居住
①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
②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③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④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⑤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
⑥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五、违反规定的后果不同:
1、取保候审: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先行拘留。
2、监视居住:情节严重的,予以逮捕。 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先行拘留。  
六、期间不同:
1、取保候审12个月(同一阶段,连续计算;不同阶段,重新计算);
2、监视居住6个月(同一阶段,连续计算;不同阶段,重新计算)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