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请问下关于个人税问题,1月份发了12月份的工资4500,然后过两天又发了年终奖金2000,再过

我想请问下关于个人税问题,1月份发了12月份的工资4500,然后过两天又发了年终奖金2000,再过几天又发了当月工资3300(1月份的工资,因为发工资日刚好是初七,所以提前发的),工资都是扣三险一金了,当月发了三次钱,个税怎么扣?是全部加起来按一次工资扣还是各按一个月工资扣,年终奖金的扣税公式是怎么算的?

两个月的工资要合并计税的:
工资的个人所得税=(12月份的工资4500+再过几天又发了当月工资3300-3500)*10%-105=325元

年终奖金2000的个人所得税=2000*3%=60元

相关规定如下:
一、薪酬、福利
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这就是说,个人取得的所得,只要是与任职、受雇有关,不管其单位的资金开支渠道或以现金、实物、有价证券等形式支付的,都是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课税对象。
现行方法
(总工资)-(三险一金)-(免征额)}*税率-速扣数=个人所得税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扣除标准3500元/月(2011年9月1日起正式执行)(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个税计算7级标准
全月应纳税所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元)
全月应纳税额不超过1500元 3% 0
全月应纳税额超过1500元至4500元 10% 105
全月应纳税额超过4500元至9000元 20% 555
全月应纳税额超过9000元至35000元 25% 1005
全月应纳税额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 30% 2755
全月应纳税额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 35% 5505
全月应纳税额超过80000元 45% 13505

二、奖金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
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并按以下计税办法,由扣缴义务人发放时代扣代缴:  
(一)先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如果在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当月,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应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按上述办法确定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二)将雇员个人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按本条第(一)项确定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征税,计算公式如下:  
1.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
 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
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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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01-30
如果你们单位财务是肯动脑子的,一月份只需交12月份工资4500元的个税以及年终奖2000元的。提前发的1月份工资3300元是可以操作好,放到二月份再体现的。
你的年终奖不高,年终奖是可以除以12再按对应的税率计算,由于当月工资已经超过交个税的基数
所以你的年终奖的个税是60元。

财务操作的好,你的一月份个税工资部分是(4500-3500)*3%=30元。合计交90元。
如果财务不动脑子的,你就要交325+60=385元个税。追问

为什么说不动脑子就要交385税

追答

不动脑子,就是说财务将2月份工资提前到1月份发了,财务做账也是放到一月份做了成本费用,那就真的是实打实地在一个月里发了两个月的工资,那就只有按合并后的工资一起计税了,所以就要多交税了。

追问

哦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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