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0-01-19
1、如未签劳动合同,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员工有权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经济补偿;
2、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员工在提前30日书面通知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无须赔偿;
3、如未足付工资、加班费、辞工扣钱违法,根据《劳动合同法》的四十六条,员工有权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4、如未交社保,可以要求单位补缴;
5、如单位拒绝,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0-01-19
你可以以没有签合同为由和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可以随时辞职走人,去找劳动检察大队,要求公司支付你工资
第3个回答 2010-01-19
这么气人的公司 还呆在那儿干嘛 用楼上的方法去要回自己的工资 如果不行不要也罢 这样的公司早离开早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