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想要辞职,公司却不批准,说必须找到人顶替我,我才可以走,我没有和公司签订任何劳动合同!

如果公司找不到人而我要走,就一分钱不给我,之前有一批人去劳动局投诉了一次,可公司却还是我行我素!而且公司为了年底能留住员工竟无故拖欠一个月工资作为押金。我现在怎么办!我公司在芜湖市镜湖区。请各位帮下忙解答一下。

没有签劳动合同想辞职可以随时走人的,没签劳动合同单位违反劳动法,书面提出离职后可以立即走人,除要求单位支付工资、押金外,还可主张经济补偿金、双倍工资最多11个月,补缴社保等;从离职开始算,劳动仲裁时效为一年。
法律分析
根据相关法律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储存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根据相关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这是通常所称的一般时效。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这在司法实务中称为特殊时效,即在职期间劳动报酬争议不适用时效限制,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没签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应当由司法机关结合实际来进行认定和处理,如果是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合同的,则属于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劳动者不仅可以直接辞职走人,还可以按照相关的规定要求双倍工资的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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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1-19
1、如未签劳动合同,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员工有权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经济补偿;
2、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员工在提前30日书面通知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无须赔偿;
3、如未足付工资、加班费、辞工扣钱违法,根据《劳动合同法》的四十六条,员工有权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4、如未交社保,可以要求单位补缴;
5、如单位拒绝,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0-01-19
你可以以没有签合同为由和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可以随时辞职走人,去找劳动检察大队,要求公司支付你工资
第3个回答  2010-01-19
这么气人的公司 还呆在那儿干嘛 用楼上的方法去要回自己的工资 如果不行不要也罢 这样的公司早离开早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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