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在工地上干活时摔伤了,责任在建筑公司还是在包工头,是因为安全防护没做好的

如题所述

因为什么摔伤的,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安全防护和摔伤之间也不一定有充分必要的关联。建筑工地的工伤事故形形色色,有时发生的非常蹊跷。有跌倒摔伤、有物体打击、有高空坠落、触电、中毒、倾倒、蹋陷、爆炸等等多种多样,多数是意外事故。就责任而言主要是三种:自己违章伤害、他人违章导至伤害、工作环境存在不安全隐患。在大中城市里出现的工伤事故,多数是属于个人违章,工地管理不严造成的。只要出事,就可以说工地管理不严,负有管理责任。再者责任和义务两概念要分清。即便责任完全在工人自已身上,工程承包单位、包工头也进行抢救与赔偿,承担经济上的损失。这是国家强制承包人必须承担的义务。
工地的工伤事故不同于一般的个人伤害损失。责任主体与客体往往是一个人。工地安全防护有政府主管部门强制管理。如果建筑公司、包工头有重大责任嫌疑,主管部门会责成司法部门介入追究有关责任方的法律责任,与受伤害人并没关系。受伤害人的损失赔偿也不需要律师介入。
在实践中,处理工伤事故没听说有律师介入的,有打官司的,一般达不到目的。
做为个人出事了。无非是多争得一些赔偿钱,追究责任浪费时间也没必要。主管部门也是要追究责任,是为了进行安全教育、改进安全管理工作。与受害人的赔偿真没什么关系。追问

工人是从通风口的洞口摔下去的从13层掉到12层了,而且没有一层那个通风口是用木板盖着的,唯一12层盖了的,难道这不是建筑公司的责任吗?

如果12层没有用木板盖着,那就会一直掉到地下2层了

追答

万幸!
每层都有应有木板盖着,唯一12层盖了,高层处有为什么低层没有了呢。说明原来的盖板被人挪了。工地的安全防护经常被人为的撤了,谁挪的?只有到那干活的工人自已挪的,真要是有闲人上去拆防护,那性质就严重了。现在许多工人不知道保护自己,干活是自顾自,干活时有的防护碍干活的事就挪了又不恢复,不考虑别人的安全。其实也是对自己的安全不负责任。
“四口”防护是安全防护的重点。任何一家建筑公司都知道,任何一个项目部都会安排防护工作并有投入,任何一个监理公司都会去检查,政府行政主管部门也会检查。如果细扣起来,工地肯定有各种检查记录,工人有安全交底,而且都是工人签了字的。而且现在都要求有像相资料为证。
我说大多数情况下出安全事故都与工人违规有关系,不是特指你,因为具体情况你也说不清楚。
问题是两方面,一是四口要有防护,二是工人要有自我保护意识,进入现场就像进了战场,处处加小心,只要你是这个工地的一员,发现有防护不到位的情况,都有义务给恢复到位。
过去在工地,出了事只要能过得去,都不敢往上报,报了就会受罚,大多数情况下你受了伤也要罚你,说你自己也有责任.。他说你长着眼晴是干什么的,你不知道那有洞口吗!为什么有洞口不伸把手给盖上?多气人!
出事往往都是新进场的没经验的新工人、学生。真出事了你追究谁的责任管淡用。受伤爱罪的是你自己。你说的情况,说明工地的安全管理有漏洞,不严。工地有责任,建筑公司只要制度完善,人家只是道义上担责任。
黄鼠狼专咬病鸭子,只要出事,一定有原故。说白了人没事就好,索要点钱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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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05-21
用工主体是建筑公司,可以其为对象申请工伤。
第2个回答  2015-05-21
应该都有责任,你应该去律师事务所好好的咨询一下律师。
第3个回答  2015-05-21
给谁干活谁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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