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6-08-20
可能你是自己搞错了。
现在已经是普遍实行了社会保障,对于工龄的计算实际上就是缴费(社保五金一险)年限的以月为单位的计算。
当兵前的缴费年月就是你的工龄,当兵后军龄换算为交费年限,退役后复职的缴费年限又是你的工龄,这在社保部门电脑里卡的很紧的,不会出现错误的。
当然你的当兵军龄已经是缴费年月了,单位那就不可能再来重复计算工龄和缴纳社保五金一险的。
第2个回答 2016-05-14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服兵役取得军龄的人员,复员转业后参加国家机关、事业部门和企业部门工作的,他们的军龄应当计算为工作年限或工龄。如果没有参加分配,并且没有档案,那么就不能按照职工的标准计算工龄或者是补交养老保险。
根据你的情况,你当兵期间的两年,是应当算成工龄的,你单位的做法是不合法的。
第3个回答 2020-12-24
可能你是自己搞错了。
现在已经是普遍实行了社会保障,对于工龄的计算实际上就是缴费(社保五金一险)年限的以月为单位的计算。
当兵前的缴费年月就是你的工龄,当兵后军龄换算为交费年限,退役后复职的缴费年限又是你的工龄,这在社保部门电脑里卡的很紧的,不会出现错误的。
当然你的当兵军龄已经是缴费年月了,单位那就不可能再来重复计算工龄和缴纳社保五金一险的。一般不会丢的。你应该去找部队交接人员和民政局接收人员。看看是在哪个环节丢失了。如果能证明是民政局那边丢失了。你可以起诉他们“不作为”。他们就害怕了,必须想方设法给你找回来。
第4个回答 2016-05-06
想办法找一下劳动部门吧,武装部啊,最好不要去闹,要不你会丢了工作!实在不想做了,可以去劳动局申请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