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都一样,只要借条和欠条上的文字具有真实/清晰的意思表示。简单到如某人欠某人若干元钱,定于某日归还,并有双方的签名就可以。 2,你的借条或欠条的文字必须清晰明了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字词没有歧义。如:甲向乙借了5000元。这里到底甲借给乙钱还是乙借给甲钱,不清晰明了。 3,真实的意思表示是指,借条或欠条的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自由/一致。不自由指的是双方或一方当事人存在胁迫/乘人之危/欺诈/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共利益的情况,这时被限制自由一方可以行使撤消权(必须向法院申请并举证)。不一致指的是真意保留/虚伪表示/隐藏行为/错误/误传等情形,有可能影响借条或欠条的效力(有效/无效/一方有撤消权)。还有显失公平/重大误解等可以撤消的民事行为。 4,如果你的借条或欠条不存在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而且意思表示清晰明了,文字没有歧义,不论书面形式是否规范都具有完全/不受限制的法律效力。 5,由于上述的一些法律名词相当专业,某些用语的字面解释又相当难以理解,我举例解释一下几个难以理解的法律用语: 真意保留:又称单方虚伪表示,就是民事行为一方的书面或口头的意思表示是虚伪的,比如:某男某女在恋爱的时候,某男开玩笑地写了个借条给某女,某男并不是真的欠某女钱,这时的写欠条的民事行为就是一种单方的虚伪表示,属于真意保留。如果,某女不知道某男是真意保留,这个欠条有可能生效,反之,则不生效。 虚伪表示:是双方虚伪表示。 隐藏行为:指行为人将真意隐藏在虚假的意思表示中,基于隐藏行为所为的民事行为,虚假的意思表示不生效,被隐藏的真实的意思表示根据情况具体判断是否有效。 错误:指行为人由于认识错误或欠缺对错误的认识,致使意思与表示不一致。如:某人分不清鸭梨和酥梨的区别,单位让他去买酥梨,结果他去批发市场看到鸭梨以为就是单位要买的酥梨,出卖鸭梨的批发商人也不知道他分不清楚,双方就达成交易。某人的民事行为就是错误。错误的民事行为是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5,可撤销和无效民事行为的区别在于:无效民事行为不需要受损害一方行使保全债权的行为,该民事行为自始无效。可撤销的民事行为中受损害一方必须在一定的时间内行使撤销权,如果期限内不行使撤销权,该民事行为转化为有效民事行为,反之,行使撤销权后该民事行为自始无效。 6,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或明示放弃的,撤销权消灭。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