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酒店上班、不做了老板不发工资怎么办、我们没有签订法律合同、

我是一酒店服务员、因为身体的原因、所以不能再继续上班、我去跟老板请假可是糟到老板的拒绝、后来我去辞职、还是糟到老板的拒绝、因为身体已经趁不住所以就没有去上班、我想拿回我应得的工资、

劳动仲裁解决此事!完全可以胜诉。可以HI喔

1、单位严重违法,劳动合同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一个月内应该签订劳动合同

2、因为单位的违法行为,你可以随时辞职,并要求单位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双倍工资等,补缴社保.支付加班工资
3、属于劳动纠纷,应该尽快去提出劳动仲裁,你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可以随时离职。单位没有权利扣押任何工资

4、搜集一些证据能够证明你与这个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比如工作牌、工资卡、考勤记录等任何一个

法律依据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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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2-22
最好能拿到以前发工资给你的工资条,或相关可以证明你在该单位工作的确实证明,然后去劳动仲裁,新合同法规定没有签劳动合同,你还可以拿到从新合同法规定的日期你上班时间开始到你辞职之间的双倍的工资待遇!如果时间不短的话 你能拿到一笔不小的应得工资!
具体的可以问你们当地的劳动保障部门或看新的《劳动合同法》
第2个回答  2010-02-22
起诉他,什么人啊!气死我了!
第3个回答  2020-06-04
问题没有谁愿意出来管
第4个回答  2010-02-22
告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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