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规范》出台的相关背景

如题所述

一、我国企业会计信息化现状

改革开放的三十多年来的发展,我国企业的会计信息化水平取得了长足进步,一些企业的信息化建设已经接近或达到了世界领先水平,民族软件企业也得到迅速发展,在国内(境)外软件行业具有一定影响。

2006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制定发布了《2006—2020年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中办发〔2006〕11号),对各部门、各地区提出了全面推进信息化建设的要求,并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实施。

2009年4月,财政部发布了《全面推进我国会计信息化工作的指导意见》(财会〔2009〕6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对全方位推进我国会计信息化建设给出了指导性意见,并提出了全面推进会计信息化工作的目标。具体来讲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力争通过5~10年左右的努力,建立健全会计信息化法规体系和会计信息化标准体系,包括可扩展商业报告语言(XBRL)分类标准。

(2)全力打造会计信息化人才队伍。

(3)基本实现大型企事业单位会计信息化与经营管理信息化融合,进一步提升企事业单位的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做到数出一门、资源共享,便于不同信息使用者获取、分析和利用,进行投资和相关决策。

(4)基本实现大型会计师事务所采用信息化手段对客户的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进行审计,进一步提升审计质量和效率。

(5)基本实现政府会计管理和会计监督的信息化,进一步提升会计管理水平和监督效能。

基于上述目标提出了会计信息化的六项主要任务,其中包含了推进企事业单位会计信息化建设、推进会计管理和会计监督信息化建设的两项内容。

二、原有的规范性文件不适应发展需要

我国企业目前执行的相关会计信息化规范都是20世纪90年代制定的,应该说滞后于我国企业会计信息化发展的现实需要,无法起到规范应有的作用,不利于推动企业会计信息化发展。因此,《工作规范》的出台应该说正是着眼于全面推动我国会计信息化发展,基于《指导意见》的目标要求,是对《指导意见》的执行与落实。

三、《工作规范》的主要变化

(1)规范形式的变化。《工作规范》不是对原有《会计电算化工作规范》的修订,而是将上述四个规范性文件的主要内容和要求整合为一体,并结合我国企业会计信息化的实际情况,根据《会计法》和《指导意见》的要求,重新制定的企业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

(2)适用主体的变化。原有的电算化规范适用于各类企业、行政事业单位;而本规范的适用主体是企业(含代理记账机构)、软件供应商(含相关咨询服务机构)。

(3)名称、概念的变化。原有规范体系采用的是“会计电算化”,但对“会计电算化”没有进行明确界定;而本规范根据当前实际情况采用的是“会计信息化”,并且对“会计信息化”、“会计软件”、“会计信息系统”等概念进行了界定。

(4)会计软件功能方面的要求有所变化。原有规范对象是会计核算软件,对软件功能规定得比较细,比如《会计核算软件基本功能规范》规定会计核算软件要具备初始化功能,要根据输入的科目代码提示科目名称,要输入未达账项、要自动校验借贷平衡、输入记账凭证时要有哪些提示等,非常具体和详细;本规范所指会计软件包括专门用于会计核算、财务管理的计算机软件、软件系统或其功能模块。在规范会计软件功能方面坚持了重要性原则,没有对软件具体功能提出要求,而主要是一些原则性规定。

(5)监管方式方面的变化。原有规范强调采取对会计软件的准入控制,实施对会计核算软件的评审、对会计软件市场的管理,处理手段上行政化色彩更浓;而本规范不再采取对会计软件的准入控制,强调以监督为主的事后管理,体现了“宽进严管”和转变政府职能的努力方向,处理手段上强调行政手段和市场手段相结合,并重视市场手段的力量。例如对企业违规行为只要采取公式和通报相关部门的处理手段,对会计软件和服务监督方面强调通过约谈、限期改正、公示和通报等监督形式等。

(6)档案资料管理方面的变化。原有规范强调纸质资料,而本规范确认了电子会计资料的有效性,实现了会计无纸化的突破。会计资料无纸化,其意义不仅在于资源的节约,电子会计资料带来的巨大便利性,将提高企业开展信息化的积极性。同时,会计是企业经营管理各方面信息汇聚的枢纽。会计资料的无纸化也能促进企业其他领域的无纸化,使企业间交易摆脱纸质文件传递,实现交易环节电子交换,提高企业与银行、电信、电子商务、第三方支付等普遍服务行业采用电子数据交换的积极性;同时,交易环节无纸化又能增强企业间交易数据的可验证性,从而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7)本《工作规范》更强调自动化。比如,第十二条要求为了满足外部会计监督需要,会计软件要具有符合国家统一标准的数据接口;第二十条为了开展监督工作,要求软件供应商提供专门教程和相关资料,强调了监督手段的信息化要求;第二十八条的业务处理直接驱动会计记账,减少人工操作;第三十二条对于信息系统自动生成、且具有明晰审核规则的会计凭证,可以将审核规则嵌入会计软件,由计算机自动审核,等等,都是意在推动会计信息处理和监督的自动化。

四、会计信息化与会计电算化的区别

从实质上讲,“会计信息化”和“会计电算化”存在很大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六个方面:

1.目标

会计电算化是实现核算会计业务的计算机处理。会计信息化是实现会计业务全面信息化,充分发挥会计在企业管理中的核心作用,与企业管理和人类社会构成一个有机的信息系统。

2.技术手段

过去的会计电算化以计算机为主,现在会计信息化以计算机网络和通信等现代技术为主。

3.功能范围

会计电算化以实现业务核算为主。会计信息化不仅仅是进行业务核算,还有会计信息管理和决策分析,并根据信息管理的原理和信息技术重整会计信息流程。

4.系统地位

会计信息化是财务部门的事务处理,按计算机的概念来说,是一个部门级的概念。会计信息是企业业务处理及管理系统的有机组成部分。

5.信息输入输出

会计信息化强调财务部门自己输入,而会计信息化的大量数据从企业内恩爱其他系统直接获取。会计电算化信息输送模式过去是财务部门打印输出,并且报送其他机构,而会计信息化是企业内外的各个机构、部门,根据授权从系统或互联网上直接获取。

6.系统层次

会计电算化以事务处理为主;会计信息化还包括信息管理层、决策支持和决策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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